张十三
第41楼2013/06/17
如果送检的样品量相对于检测的样本数量庞大的情况下,出现不合格样品,我们会追加检测数量。可是我在想追加到什么时候为好呢?
加入100个样品,我们做5个,发现3个有问题,然后再追加5个,发现又有3个有问题,我们就会断定共检测10个样品6个有问题。
可是万一恰好100个样品里就6、7个样品有问题,真好被我们赶上了怎么办,那岂不是增加了送样人的风险?
如果我们未经过客户同意,而是规定对客户送检的样品再次抽样可以吗?会有什么弊端吗?
(虽然说大部分实验室都会在报告中强调,只对来样负责)
baby073125
第42楼2013/06/17
那就是看看抽样的方式了,一般的抽样要有代表性才行,也就是说抽样的位置和取样品的部位要有代表性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