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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y073125

    第11楼2013/01/09

    应助达人

    原始记录的话最好不要重写,只要符合杠改的要求即可,如果是体系文件程序内容的话就得换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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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yl3367898

    第12楼2013/01/09

    应助达人

    多于3处要重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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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jpkcyq

    第13楼2013/01/09

    个人以外,按照GMP要求是可以修改的,也没有限定可以修改几处,只要是将错误处以横线划去,保留原来的数字或者文字清晰可见,然后在修改旁边签名和修改日期就可以。

    如果修改处实在过多,或者原始记录污毁明显,那么建议誊抄,但是按照GMP要求,无论如何污毁的记录纸都应该附在誊抄页之后,备查。

    当然这是个规定,私下以为,如果涂改处太多,那么有些会引起法律纠纷的记录还是保持整洁干净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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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tlx1130

    第14楼2013/01/10

    多少都不重要,只要杠改后有签名就可以了。反正复审之前,不美观的原始记录都会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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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an.cheng

    第15楼2013/01/10

    没出事一切好说,一有问题就很麻烦,看实验室文件对原始记录是否有要求,如果有规定重写,那只能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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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by073125

    第16楼2013/01/11

    应助达人

    改动的多少与程序文件的规定有关系,有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之类的不允许手写更改,而原始记录就可以杠改,但不允许重抄,这个是与自己的规定有关系的,只要符合标准要求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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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bnjzx

    第17楼2013/01/24

    我觉得不能超过3处的修改,3处以内还要画斜线,盖个人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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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ianguiyun1

    第18楼2013/01/24

    应助达人

    划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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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生长的苹果

    第19楼2013/01/25

    我们省规定,如果一张原始记录上划改超过三处后,就要重新写。所以我们写的时候超过三处后,自觉的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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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nchuangang

    第20楼2013/01/26

    修改太多说明工作的不严肃,需要重新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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