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cld
第11楼2014/05/07
今天做了个粗略的加标回收来检验全过程的损失并再次验证计算公式的问题:实验过程如下所述:称0.5g空白样品加入0.5mL 10ug/mL某农药,ASE后定容10mL,取5mL过GPC定容5mL,上机得峰面积约为8000对应标准曲线上的浓度为0.5ug/mL。1、加标量理论计算:(0.5mL*10ug/mL)/0.5g=10ug/g即为10mg/kg。2、实际从峰面积计算:((0.5ug/mL*5mL)/5mL)*10mL)/0.5g=10ug/g,用字母代替相关量得到公式X=cV*2/m,还是国标公式的两倍。
雾非雾
第12楼2014/05/12
不知道这个标准当初是哪个单位主持制定的。
MMYG
第13楼2014/05/12
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