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详细啊 ,谢谢前辈
老兵(wangliqian) 发表:关于环保局发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A、B、C类方法是如何划分的?在选择上是否有优先级?是否能理解为A类是“仲裁法”?应该这样理解:
在第四版中A类方法为标准方法或等效标准的方法、B类相当于行业成熟的统一方法、C类为引用国外和权威刊物的方法。在选择上通常是优先选用国家环境标准方法,其次是统一方法,再次才是C类方法。A类属不属于“仲裁法”取决于执行的环境质量或排放标准是否引用了该方法。比如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引用的BOD5分析方法是GB7488-87(即HJ 505-2009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而未引用的HJ 86-2002水质 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则不属于不属于“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