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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i2688

    第11楼2015/05/30

    我也觉得应该指名道姓的,用某某某,威慑力不够。

    我不觉得通报里的公司的负责人搞不清楚状况,能成立一间公司,不会连一点基本原则都没有,基本都是故意去造假的。

    要肃清第三方行业里面的害群之马,就必须要加大力度,查到一个通报一个,看还有敢造假的不。

    评审强度也应该加强,盲样考核应该直接从CNAS处发出,结果用信封密封,等收到结果后当场开封查看,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该能力。

    这样,我们的行业才能真正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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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odhead

    第12楼2015/11/05

    学习案例,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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