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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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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伟:进出口食品贸易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与会并表示,目前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贸易额从2000年的268亿美金增长到2014年的1928.2亿美元,增长了6.2倍。进口方面,2000年我国进口食品农产品的贸易额只有112亿美金,到2014年达到1214.8亿美元,增长近10倍。出口方面,我国从2000年的156亿美元增长到去年的713.6亿美金,增长了3.6倍。2012年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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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楼2015/07/11

    应助达人

    林伟表示,这不只是数量的增长,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食品供应链将变得愈发复杂,过去一个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消费可能都是本地化进行。如今变成了全球化,尤其是一些大的全球化企业的出现,使一个产品的原料在一个国家生产后可能要销售到世界各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可能引发出全球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全球食品供应链环节的复杂化,也使我国对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更加困难。

      他还表示,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转基因食品的出现、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也导致我国对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巨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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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楼2015/07/11

    应助达人

    对此,林伟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恰逢其时。第一,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突出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的责任,建立了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同时,出口方面,规定进口商应对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进行审核,要求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按照中国的食品安全和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

      第二,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食品监管的主体。新《食品安全法》第91条,明确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进一步完善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体系,不仅强化了对境外源头的监管,还完善了口岸检验的检验监管制度,落实了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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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楼2015/07/11

    应助达人

    第四,强化了进口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新《食品安全法》第95条规定,市县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实行监督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通报,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将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符合国际惯例,同时覆盖进出口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林伟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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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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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成磊:新《食品安全法》突出“刑事责任优先”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打假处处长许成磊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突出“刑事责任优先”原则,比如第123条规定,经营病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原则上即构成刑法第143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要予以刑事追究。

      在新法中,首次规定对危害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处罚情形。许成磊表示,此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也规定了7种危害相对较大的食品安全违法情形在达不到刑事追究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在给予吊销许可证的同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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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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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成磊还表示,很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一个从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比如病死猪犯罪,现在往往形成了从销售病死猪到收购加工病死猪肉再到深加工食品的犯罪利益链条,在这个犯罪链条中,没有前端由少量逐步积累的销售病死猪行为,就没有后续的庞大犯罪网络。前端的销售少量的病死猪行为如果直接入罪似乎过重,但仅一般的罚款处罚,又不足以发挥惩戒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处罚能够发挥很好的震慑作用。

      许成磊说,新法的这一规定,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戒形成了从一般行政处罚到行政拘留再到刑事追究的严密法律责任体系,充分体现了新《食品安全法》预防为主、打早打小、从严惩处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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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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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新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刑衔接的机制和要求。根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121条规定,不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而且,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和监察机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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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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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成磊表示,这一规定既是针对实践中行刑衔接普遍存在的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现象所作出的规定,更主要的是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不能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降格处罚、逃避处罚。

      许成磊介绍,目前公安部对贯彻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继续强化刑事打击,重点打击肉、油、蛋、奶等群众日常消费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二是研究细化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措施;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目前,公安部正在积极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稿,着力建立健全线索共享、案件移送、联合督办、信息发布、办案协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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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楼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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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宽:将启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志宽表示,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将进一步推动属地领导的责任意识,下一步将及时启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细化属地政府责任。

      张志宽说,北京是一个特大型消费城市,管理难度非常大。北京有将近3000万人口,一天吃的蔬菜将近3000万公斤,所以在保证食品零风险上确实存在很大的困难。

      针对如何对北京市的食品安全进行保障?张志宽表示,自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以来,北京市就实施了新一轮的食品药品安全的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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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楼2015/07/11

    应助达人

    张志宽还表示,为落实属地责任,北京建立了市一级、区一级和乡镇街道一级的三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且是垂直的执法体系,调动了区县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属地责任的热情和积极性。实施一年多来,全市上下左右团结一致和区县一级政府沟通协作,效果非常明显,这个体制充分体现了优势,也极大地发挥了属地的热情,落实了食品安全法所要求的属地责任的问题,落到了实处。

      张志宽还强调了新修订版《食品安全法》将进一步推动属地领导的责任意识,下一步将及时启动《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细化属地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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