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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楼2015/10/16
天津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的爆炸不是平常的管理问题,而是官商共腐的问题。
正确处理社公众与企业、与企业利益相关人的矛盾 重塑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执法公信力通过很多事故的发生,可以发现,在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有重大瑕疵,如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明知公众明显有不同意见,却采取选择性的意见征求方式甚至造假,在报告书中写90%以上甚至100%的公众表示同意。对于环境影响和安全危险,大篇幅写积极影响,少写甚至不写负面影响;对于安全距离,为了商业利益,予以压缩;对于监测数据,予以缓报和瞒报;对于不该调整的规划,予以调整。在此次天津港爆炸事件中,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地存在。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民主参与请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人员不是合理引导,妥善解决,而是让位于商业利益和与商业利益有关的官员腐败利益,予以压制甚至打击,导致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公信力缺失。以此次天津港爆炸事件为例,尽管监测数据定性一样,但天津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空气和水环境监测信息,却得不到公众的信任,相反地,公众却信任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监测数据。行政监管缺乏公信力的尴尬境地,值得引起中央和地方的重视。
在监管执法造假、护短行为的背后,一般存在官商勾结的共同体腐败现象。有的地方政府官员在灰色甚至非法利益的驱使下,假借国家公器,将人民群众与企业、地方政府本来可以有序解决的内部矛盾,予以激化,甚至上升到社会公众与党作对的高度,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增加上级政府乃至中央最后善后的难度和成本。在一起起重重特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事件的查处中,大都可以看到官员和企业合谋腐败的影子。这些矛盾和冲突,表面看来是公众与政府、企业的矛盾和冲突,实质上是公众与腐败分子的矛盾。地方私人利益错综复杂,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困难重重。廉洁的国家权力是不害怕公众而是亲近公众的,为了解决权力腐败问题,建设廉洁监管的格局,国家采取的很多措施,但执行方面将是阻力重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