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玉
第11楼2015/09/24
谢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吧!那么,第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我国目前对不同地位和能力的检测实验室采取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模式。其中“不同地位和能力的检测实验室”怎么理解啊!
小小吴
第12楼2015/09/28
先通过CMA再办司法鉴定,我们公司就是这么办的
贪婪小鬼鬼
第13楼2021/01/08
CNAS是自愿性的,是市场行为,属于社会公信范畴。资质认定也就是通常说的计量认证CMA是强制性的,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都必须申请并通过的,是政府行为,属于行政审批范畴。
第14楼2021/01/08
所以说,228决定并没有说一定要通过CNAS或者CMA,是这意思吗?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第十六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这里涉及到司法鉴定机构了吧,是需要过资质认定才可以从事相关活动的,这个要怎么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