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烟火
第17楼2015/10/30
垂直管理上收部分事权防干扰
此次五中全会公报也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常纪文解释,这个要求分为两块,一个是监测的垂直管理,一个是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制度。
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止地方监测数据作假,其将对地方环境监测站的事权进行上收。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国控点的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以更准确掌握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记者了解到,这意味着今后国控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部直接管理,省控站的监测工作则上收到省或直辖市的环保部门负责。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事权上收,将有助于较大程度地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保证监测数据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而对于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来说,王毅表示,这意味着今后可能省以下的环境监察将被统一,如市县的监察大队可改为省里监察大队下派到地区的分队,这样的改革,有助于解决目前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减少基层执法成本,同时有利于减少地方干预。
不过他表示,环保的垂直管理和税务垂直管理有区别,前者目前是省下的垂直管理,而后者则是中央的直接垂直管理。
常纪文表示,监察执法和监管执法有所不同,前者是指从上对下的监察,如抽查、巡查、责任追究等,但并不会像后者一样会干预地方的监管执法权。他表示,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最终,是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18楼2015/10/30
监测站的事权上收该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