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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1楼2015/11/20

      每个人都不可能万能,因此每个人的能力只要适宜其岗位要求,就可以说他有足够的能力。
      在CNAS-CL01中,技术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等放在同一条款4.1“组织”中,授权签字人与从事建材检测的人员、检测报告审核人员等放在同一条款5.2“人员”的5.2.1中,这说明技术负责人与授权签字人不在同一个管理层次,承担的责任大小也不同。组织中的岗位层次分为执行层(操作者)、执行层面的管理(基层管理者)、决策层面的管理(高层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属于决策层的高层管理者,授权签字人属于执行层的基层管理者。因此,5.2.5条讲述“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此处的管理层显然指决策层管理者。专门人员包括特定抽样人员、检测员、校准员、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签字人员、对外解释人员、签约人员等等。这一条把这类人员统称“技术人员”,就是说授权签字人属于“技术人员”范畴。该条款进一步提出“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所有”二字说明授权签字人可能有多位,各自负责被授权范围内的签字,只要具备授权领域内的知识和能力即可。
      技术负责人则不同,因其属于高层管理者,在一个组织中人数不能多,一般就总工程师一人,也有在其下又分设总设计师、总工艺师、总经济师、总质量师、总动力师等的。技术负责人需对整个组织负责,知识面必须足够全面,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必须足够强,掌握本组织的权力和资源也必须足够大,但在每个技术领域不一定都足够“专”。如果用排球运动比喻,技术负责人相当于教练负责全队的技术,授权签字人就相当于二传手充当比赛中的灵魂,检测/校准人员好比是每个运动员负责打好每个球,但二传手也仍属于运动员。授权签字人只需掌握某个专业知识,技术负责人则需掌握全面知识,所以“授权签字人比技术管理者要求低”是理所当然的。
      “技术负责人是个在整个检测领域的具体操作者,而授权签字人一般是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上未必掌握的全”的说法刚好与标准要求反了,应该是授权签字人是在某个检测领域的具体操作者中的骨干,可以算做基层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上不必掌握很全面,但在授权领域内的技术必须专;技术负责人是组织决策层的管理人员,在技术层面上必须掌握得全面而不必专。按行政管理制度,一般来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领导或指导授权签字人的权力,检测/校准证书授权签字人往往是专业组的组长或骨干,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领导或指导检测/校准人员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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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2楼2015/11/20

    应助达人

    现在不是已经改了么!cl52都规定授权签字人比技术负责人要求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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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nyulin

    第13楼2015/11/25

    技术负责人在实验室都忙成狗了,人员培训、上岗考核、设备校准、核查、维修、保养、样品管理、标准方法、SOP、环境温湿度、采购验收、供应商评价、质量控制等等全都技术负责人要负责,体系内还分质量部分和技术部分,真实无语,累死算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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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8xj

    第14楼2015/11/30

    看了大家都评论,盲人摸象啊,呵呵。没人能从为什么要有技术负责人,为什么需要授权签字人的角度去分析两者的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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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雨

    第15楼2015/12/01

    应助达人

    这个应该比检测人员高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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