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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D1984

    第11楼2016/01/17

    应助达人

    多谢指点,明白了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服务要验收的啊。
    计量就算是服务了,这种肯定要验收的。
    资格培训也属于服务,这种肯定也要对证书,人员培训状况进行验收。
    废弃物处理也算是服务,这种也要验收

    还有上面说服务不合格不能退的问题,不是这么说的。有些服务是签订效果合同的,服务效果不满意当然可以退。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比如保洁服务,打扫不干净,你肯定会让他们返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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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2楼2016/01/17

      实验室的“外部供方”的管理包括提供“服务”的供方和提供“物品”的供方的管理,其中CNAS-CL01标准更加重视提供“服务”的供方。4.5条整整花了一个大条专门讲“检测和校准的分包”,这是单独讲对提供“服务”的外部供方要求。在4.6条中又讲“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是同时指对供方提供的检测/校准“服务”和“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两种“产品”的管理。
      4.6.2条说“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即指对“采购”的两种产品都要“检查”或“验证”,“只有经检查或以其他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并且“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因此4.6.2并不是没提到服务,服务不需要验收了,而是同时讲两种“产品”都应检查或验证符合规定的要求才能使用。
      由于两种产品的检查和验证方法不同,所以4.6.3讲“采购文件”时,要求“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资料”。4.6.4条还讲到了对提供服务的供方和提供物品的供方都应进行合格供方评价,保存供方评价记录和合格供方名录。这都说明4.6条的要求是同时对两种外购“产品”提出的要求,外购产品并非单指供应品,也包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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