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11楼2016/02/29
五、程序和机制
刘彦刚
第12楼2016/02/29
5.检测/校准质量监督程序
为确保满足规定的要求,实验室应对过程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这种监督应是持续的或一定频次的。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监督计划应覆盖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非定期监督可在方法、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进行。实验室应对在非固定场所实施检测/现场校准的人员进行充分的监督。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的结果,包括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实施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并进行评价。
6.关键管理人员职责代理程序
实验室可规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譬如,“院长无法履职时,由第一副院长代行职责”,也可以签署代理书的形式指定代理。由于一个岗位可能同时担负多项职责,授权代理人部分职责时代理权限必须清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授权签字人是经评审组现场考核而推荐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无权为授权签字人指定代理人。
7.实验室内部沟通机制
为确保实验室人员能参与目标的实现,改进业绩,需就管理体系有效性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如质量方针、要求、目标的实施,程序的运作情况等。沟通形式包括专题工作报告会、工作例会、情况介绍会、成绩表彰会、质量分析会;沟通媒介可以是布告栏、宣传栏、内部刊物以及电子媒体,包括电话、电子邮件。此外,也可采用调查表和建议书、信函、口头交流方式。
tsxgy118
第15楼2016/02/29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