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
就是要规避下风险,对哇
abzh99312(abzh99312) 发表:这个最好直接找认可委的人问,让他们给个明确说法。
依目前CNAS的认可做法,认可范围是包括限量标准的,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未认可的限量标准盖CNAS章不合理,但是如果在报告中明确说明“此判定标准不在认可范围“,还是勉强可以盖章的。
还有另外一种观点是,对于这种有明确判据的限值要求,因其判定风险仅决定于测量结果,限值要求并不引起任何风险,故只要客户有需求即可判定,与某些需要较强经验与技能才能判定的要区别对待,所以现在CMA已经提出对一些限值要求标准无需认可。
总之:盖章是可以的,充其量是要求我报告注明此判定依据未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