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原质量负责人离职,没书面通知,由技术负责人暂代(按质量手册规定)。但新的质量负责人可能得两三个月才能上任,打算等新的质量负责人上任之后再上报CNAS,这样会有什么严重不符合吗?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质量负责人变更要在CNAS备案的,根据CNAS RL01-2011规定(有没有更新不知道了)10.1.1 变更通知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秘书处: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质量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是要通知认可委的。中专毕业10年相关管理经验是满足CNAS要求的,但是不知道你们要不要申请CMA认证,如果要的话,是有些悬的。因为CMA对质量负责人职称是有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