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猫猫西瓜
第21楼2016/04/26
卖设备是暴利修订标准是不赚钱所以一个飞速,一个停滞不前
明月~
第22楼2016/04/26
是这个理呢,全民朝“钱”看的时代,不太好噢
KingDz
第23楼2016/04/26
笨猫:看你新购的设备是否符合满足标准的要求,如是原理一致,精度达标,只是自动化程序不一样,完全可以用啊。除非原标准中规定了用某具体型号的仪器。比如做闪点测试,有手动的,有自动的,但只要都符合闭口/开口杯的技术要求,都是一样可用的,只是在填写设备配置表是表现出来而已。另外,如果是原理不一致,即使采用先进的设备,也要做方法确认,这属于使用修改过的方法,比如用ICP代替原子吸收做某些分析。
第24楼2016/04/26
还是橘子厉害!嘻嘻,我们设备名字都是一样的,只是自动化程度不一样而已,哈哈,有你的安慰,猫开心多了!
Lee-L
第25楼2016/04/27
还有像是有的标准里面气相色谱柱还是填充柱,现在基本没人有了吧,要是按照CL10中5.4.5 a)的条款这种情况就属于方法偏离
第26楼2016/04/27
这种偏离是在申请的时候就提供资料?那假设用的柱子不一样,那猫应该准备什么样的资料?问题比较多,麻烦lee了,谢谢谢~
第27楼2016/04/27
我们申请认可的项目里面暂时没有这样的,不过我个人认为这种偏离如果是短期、偶尔的,那就按照标准方法偏离处理,有相关技术判断,就像做方法确认那套东西,然后由技术审批,再被授权和客户接受就应该可以,也就满足了CL01的要求;不过如果要长期这样做应该制定非标准方法比较合适吧,毕竟偏离和非标还有区别。
第28楼2016/04/27
也对!谢谢lee!太赞了,思路一下子清晰了~
第29楼2016/04/27
客气客气 我也不是很有研究 我们才做了第一个认可周期 有问题多交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