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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1楼2016/08/12

      CNAS-CL16是CNAS-CL01“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既然你们是“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的实验室,就要结合你们的专业领域实际情况对CNAS-CL01中5.2的要求加以补充,5.2.1就是对CNAS-CL01中5.2.1的补充要求。CNAS-CL01的5.2.1要求是:“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CL16的5.2.1对“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补充要求说:“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从事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要注意“技术人员”与“实验室人员”的不同,要识别“其中”的“其”指的是什么。补充的要求含义是,从事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不是不低于实验室全体人员的60%,也不是不低于实验室全体实验人员的60%。
      你说你们“实验室共5人,高中级技术人只有2人,另外3人均是刚工作1年左右”,说明你们实验室全体人员5人。我估计全体人员不止这个数,因为还有领导、管理人员、销售、采购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你很可能说的是实验人员共5人。你还应该识别出实验室“技术人员”有几个,3个刚工作1年左右的人算“技术人员”吗?我觉得似乎该是实验工,充其量也只能是见习技术员,不能算正式技术人员。
      假设三个新人其中一个工作满一年已转为正式技术员,技术人员总计就是3人。其中两个中高级职称,2÷3=66%,满足“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关键点你还要识别一下两个中高级技术人员是不是从事电磁兼容检测(不是大学学习的专业,是从事的专业),有一人不从事电磁(包括兼容)专业,比如是高级经济师之类,比例就只有33%了。所谓“兼容”专业是指与“电磁”专业接近的专业,例如无线电、微电子、自动化、信息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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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qiejieme

    第12楼2016/08/14

    1.所谓的60%是指本领域内的检测技术人员,也就是说你们如果有电磁兼容,电气。化学,那么不要算上全部的,只要是电磁兼容领域的就可以了,换句话说,电磁兼容领域的试验员你们有几个,高级几个,中级和初级几个,算算就知道了;另外所谓的中高级也没有特定说是职称,说以是你们自己公司聘用的也是可以的,原始记录的话就没有必要补签了,因为很多都是初级人员做,中高级复核,所以没有必要吧时间浪费在这种没有必要的补记录上。
    2.还是要看是保养什么内容,保养的内容他都会那也是可以的,对准则中没有强行要求的人员进行适合实验室自身情况的要求,这才是最实际的。准则的本质是具有相应能力,只要保养人员具有对保养对象有维护保养能力即可,当然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比如涉及电力维护的应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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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lcnas

    第13楼2016/08/15

    谢谢你的回答, ”中高级也没有特定说是职称,说以是你们自己公司聘用的也是可以的“我们自己公司下的证书也行嘛?还是必须要达到中高级相同能力。

    yiqiejieme(v2769569) 发表:1.所谓的60%是指本领域内的检测技术人员,也就是说你们如果有电磁兼容,电气。化学,那么不要算上全部的,只要是电磁兼容领域的就可以了,换句话说,电磁兼容领域的试验员你们有几个,高级几个,中级和初级几个,算算就知道了;另外所谓的中高级也没有特定说是职称,说以是你们自己公司聘用的也是可以的,原始记录的话就没有必要补签了,因为很多都是初级人员做,中高级复核,所以没有必要吧时间浪费在这种没有必要的补记录上。
    2.还是要看是保养什么内容,保养的内容他都会那也是可以的,对准则中没有强行要求的人员进行适合实验室自身情况的要求,这才是最实际的。准则的本质是具有相应能力,只要保养人员具有对保养对象有维护保养能力即可,当然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比如涉及电力维护的应具有电工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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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qiejieme

    第14楼2016/08/16

    自己下证书即可,没有要求是否是相同能力,由人事部门统一聘任即可,可以参照工作经历的方式进行聘任

    xlcnas(v3133167) 发表:谢谢你的回答, ”中高级也没有特定说是职称,说以是你们自己公司聘用的也是可以的“我们自己公司下的证书也行嘛?还是必须要达到中高级相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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