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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1楼2016/09/10

    修正因子是指由法定计量机构或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机构在计量过程中提供的稳定的偏差。不是一个误差值。个人理解不是你校准结果时20℃ -0.5℃这种。
    一般修正因子是单独列出的。我以前用的一个粘度计就给出了,是个系数。

    这个是要根据校准证书才能提供的。对于强制检定设备通常是没有这个的。
    而且根据准则,一旦形成修正因子就应该使用。所以应该谈不上看什么情况下使用吧。

    yiqiejieme(v2769569) 发表:原则上说任何设备均有修正因子,关键是看你要在什么情况下使用修正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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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qiejieme

    第12楼2016/09/11

    1.只要是校准都会有修正因子,不论校准报告是以修正因子还是以修正值的形式存在,修正值可以转换为修正因子,修正因子也可以转化为修正值
    2.准则里并没有说有了就一定要用,要明白准则的意识,别把准则的意思左了,别本本主义
    3.给你举个例子,拿你的粘度计好了,如果粘度计在2000r/min的修正因子是1.01,而标准中要求的是2000+/-100,那么你设置2000,不用修正因子可以吗
    4.温度之所以不方便给出修正因子是因为他有特殊性,0摄氏度的修正因子你看你能不能给出来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 修正因子是指由法定计量机构或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机构在计量过程中提供的稳定的偏差。不是一个误差值。个人理解不是你校准结果时20℃ -0.5℃这种。
    一般修正因子是单独列出的。我以前用的一个粘度计就给出了,是个系数。

    这个是要根据校准证书才能提供的。对于强制检定设备通常是没有这个的。
    而且根据准则,一旦形成修正因子就应该使用。所以应该谈不上看什么情况下使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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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3楼2016/09/11

    虽然我认为你说的修正因子可以不用是合理的。毕竟有些误差是很小的,并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
    不过我还是认为给了就要用,否则你和评审老师解释不清楚。有些事不是我们认为对就对的,准则就那么几千字。解释权全在评审老师嘴上。他说不行就不行我们作为被评审方也没办法。所以还是用了安全。毕竟还是相当一部分老师认为要用。
    举个例子,有个测试是要在20±1℃的环境中完成吸收过程。所以我们放到高低温试验箱中进行测试,原则上这种仪器计量时肯定计量过温度的准确性和长时间稳定性,计量证书上也有相关指标。
    可是评审老师非要说我们没有监控温度。非要我们买个温湿度记录仪放里面做记录。有时候我们被评审的也很无奈。
    所以尽量做到让专家看得过去。
    还有,我们以前做认可培训。几个专家都去ISO组织培训17025。都认为监督工作只是针对人员的,不需要做计划。因为人员监督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可是现在还是有很多评审专家认为质量监督工作应该监督全部体系运行,应该制定计划。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yiqiejieme(v2769569) 发表: 1.只要是校准都会有修正因子,不论校准报告是以修正因子还是以修正值的形式存在,修正值可以转换为修正因子,修正因子也可以转化为修正值
    2.准则里并没有说有了就一定要用,要明白准则的意识,别把准则的意思左了,别本本主义
    3.给你举个例子,拿你的粘度计好了,如果粘度计在2000r/min的修正因子是1.01,而标准中要求的是2000+/-100,那么你设置2000,不用修正因子可以吗
    4.温度之所以不方便给出修正因子是因为他有特殊性,0摄氏度的修正因子你看你能不能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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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qiejieme

    第14楼2016/09/12

    1.不是误差小,而是在标准参数要求的范围以内,是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2.部分审核老师做出的判断是否正确,姑且不说,因为不在那个审核环境下,说以不好说开出的不合格项是否正确。但是本论坛给大家的参考建议或者意见应该是正确的,是合理理解准则,是有助于实验室建设的,而不能把一些所谓的“技巧”带进来,使大家产生错误的理解,评审老师也是慢慢发展的,我们和国际的一致性程度是越来越高的,所以我们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认可,这个在认可文件的变化中已经有所体现。
    3.关于温度试验箱,这个事情,还是要看评审当时的情况,因为温度试验箱还有几个重要的参数,比如均匀度、波动度等等,据我所知一般买到的试验箱做到+/-1度的范围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都是需要定制的,是否基于这个原因,我不太清楚,不好评价,但是如果你有充分的资料证明确实符合要求,可以将相应的证据出示出来,而不是解释,要知道解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记录等一些资料才是改变评审老师观点或者评审意见的最重要的证据,就算是司法程序,也是只看证据。
    4.所以我个人观点,是否我们实验室可以更关注实验室自身情况,充分了解评审准则,然后将看到或者听到不合适的部分,自己琢磨一下,万一发生这种情况的话,是否可以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说明或者是反驳,因此在论坛里大家讨论的话还是尽量不要以讨好或者满足评审老师个人口味来,这样实验室很难发展,近年来的和明年来的口味都不太一样。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 虽然我认为你说的修正因子可以不用是合理的。毕竟有些误差是很小的,并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
    不过我还是认为给了就要用,否则你和评审老师解释不清楚。有些事不是我们认为对就对的,准则就那么几千字。解释权全在评审老师嘴上。他说不行就不行我们作为被评审方也没办法。所以还是用了安全。毕竟还是相当一部分老师认为要用。
    举个例子,有个测试是要在20±1℃的环境中完成吸收过程。所以我们放到高低温试验箱中进行测试,原则上这种仪器计量时肯定计量过温度的准确性和长时间稳定性,计量证书上也有相关指标。
    可是评审老师非要说我们没有监控温度。非要我们买个温湿度记录仪放里面做记录。有时候我们被评审的也很无奈。
    所以尽量做到让专家看得过去。
    还有,我们以前做认可培训。几个专家都去ISO组织培训17025。都认为监督工作只是针对人员的,不需要做计划。因为人员监督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偶然性。可是现在还是有很多评审专家认为质量监督工作应该监督全部体系运行,应该制定计划。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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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5楼2016/09/12

    自身的技巧对版友来说很重要,让版友明白什么才是安全的,才是风险最小的方法。原则上的东西都明白,但是准则的理解千差万别。你敢说你理解的是对的?
    首先偏差,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粘度计给出的修正因子是1.03假如是符合标准规定的精密度范围的。标准给出的精密度范围是指你这个设备的测量值可以在这个范围内漂移。但如果呈现固定的偏离趋势。你不修正。那评审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临界值你怎么处理?也许就差这么一点就不合格或者合格。老师完全可以以这个理由给你开不符合工作。版友求教的目的就是怕出这种问题。
    那按照我的理解,测量结果应该尽量取准,而不是合格就可以不管。量值溯源的目的就是使你得测量结果尽可能的靠近基准单位。
    正如你所说,任何评审、认可什么的都是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而产生的。那么在日常操作中使取值更接近溯源基准才是符合精神的的。尤其是直接产生测量结果的设备,就应该对结果进行修正,这样才更符合评审的精神。已知偏差而不修正,却认为是符合标准的而不去管,难道就符合评审的精神了?我觉得尽量避免偏差的产生而不是放任偏差不管才是符合认可精神的事。

    yiqiejieme(v2769569) 发表: 1.不是误差小,而是在标准参数要求的范围以内,是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2.部分审核老师做出的判断是否正确,姑且不说,因为不在那个审核环境下,说以不好说开出的不合格项是否正确。但是本论坛给大家的参考建议或者意见应该是正确的,是合理理解准则,是有助于实验室建设的,而不能把一些所谓的“技巧”带进来,使大家产生错误的理解,评审老师也是慢慢发展的,我们和国际的一致性程度是越来越高的,所以我们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认可,这个在认可文件的变化中已经有所体现。
    3.关于温度试验箱,这个事情,还是要看评审当时的情况,因为温度试验箱还有几个重要的参数,比如均匀度、波动度等等,据我所知一般买到的试验箱做到+/-1度的范围内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都是需要定制的,是否基于这个原因,我不太清楚,不好评价,但是如果你有充分的资料证明确实符合要求,可以将相应的证据出示出来,而不是解释,要知道解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记录等一些资料才是改变评审老师观点或者评审意见的最重要的证据,就算是司法程序,也是只看证据。
    4.所以我个人观点,是否我们实验室可以更关注实验室自身情况,充分了解评审准则,然后将看到或者听到不合适的部分,自己琢磨一下,万一发生这种情况的话,是否可以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说明或者是反驳,因此在论坛里大家讨论的话还是尽量不要以讨好或者满足评审老师个人口味来,这样实验室很难发展,近年来的和明年来的口味都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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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iqiejieme

    第16楼2016/09/12

    1.你说的很对,使用的时候就要具体分析具体对待,这就是我一开始说的,具体用不用、怎么用,要看情况,所以我们才会有校准后的符合性确认,除了确认是否满足标准要求以外,还要确认技术参数要不要修正,这一点我非常认同。
    2.基于上述前提,那么就很容易做了,对于要求范围较为广的,或者修正因子/修正值相对使用值影响较小的,可以考虑不使用,对于要求较为严苛的,技术参数范围较窄的,这些谨慎使用,对于使用校准结果进行计算的,一定使用。
    3.我没有说我说的一定对,辩则明,不辨则暗,标准的实施和编制本来就是争论与统一的结果,不然如何发展。争论并非曲解标准而是更好的使用标准。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 自身的技巧对版友来说很重要,让版友明白什么才是安全的,才是风险最小的方法。原则上的东西都明白,但是准则的理解千差万别。你敢说你理解的是对的?
    首先偏差,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粘度计给出的修正因子是1.03假如是符合标准规定的精密度范围的。标准给出的精密度范围是指你这个设备的测量值可以在这个范围内漂移。但如果呈现固定的偏离趋势。你不修正。那评审时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临界值你怎么处理?也许就差这么一点就不合格或者合格。老师完全可以以这个理由给你开不符合工作。版友求教的目的就是怕出这种问题。
    那按照我的理解,测量结果应该尽量取准,而不是合格就可以不管。量值溯源的目的就是使你得测量结果尽可能的靠近基准单位。
    正如你所说,任何评审、认可什么的都是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而产生的。那么在日常操作中使取值更接近溯源基准才是符合精神的的。尤其是直接产生测量结果的设备,就应该对结果进行修正,这样才更符合评审的精神。已知偏差而不修正,却认为是符合标准的而不去管,难道就符合评审的精神了?我觉得尽量避免偏差的产生而不是放任偏差不管才是符合认可精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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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冷病患者

    第17楼2016/09/12

    先明确一个概念啊,修正因子是用来乘的,也叫修正系数;修正值是用来加减的。别闹笑话!
    情况1:不直接出检测结果的仪器,比如说烘箱,我平常需要在105度下使用,可能要在烘箱上调到108度才达到实际的105度,这时候需要在烘箱上贴一个说明,告知任何一个使用者。
    情况2:直接出检测结果的仪器,比如一些直读的仪器给的是修正因子,采样人员或检测人员在原始记录里只记下仪器的读数,不用管修正系数。只有写报告的人知道就行了,写报告的人用修正系数来处理数据。
    可能还有其他的情况,我一时没想到,想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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