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冷病患者
第11楼2017/03/30
RL01 6.8注1 :申请人的检测 /校准 /鉴定 能力应为经常开展且成熟的项目。还有注3 :对所申请认可的能力,申请人应有足够、持续不断检测经历予以支持。 这是对初次申请时的要求,许多评审老师就会在监督评审和复评审时也依此要求已获认可的单位具有持续不断的检测经历。
前几天我和一个cnas的评审老师交流时就专门给我说过这事。对于已获认可的项目,必须要保持持续的检测能力。如果委托项目不足,就得以质控检测、模拟委托等形式来保证每个项目每个月要有一次检测经历。否则该项目会在监督评审或者复评审中被砍掉。
所以维持那些委托项目不足的检测能力是件成本很高的事,
这个是该评审老师自己单位的以前的惨痛经历,所以特意说给我听。
西瓜猫猫西瓜
第15楼2017/04/12
引经据典很厉害的样子!
不过的确,大部分项目是这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