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第18楼2017/02/04
《准则 》规定是不允许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工作,没有“借用”的文字规定。
现实中在人员使用上变相违规的现象较多,最多的就是不挂名的兼职、咨询、分析检测,甚至入股(包括有监测站的站长用家人姓名来入股),在评审时到其它实验室充当枪手、应付评审到其它实验室充当授权签字人、甚至技术负责人等现象也娄见不鲜。这些现象对“公正性”是有影响的,但是面对这种在其他实验室不挂名的兼职,或者挂名但又签有不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自我承诺(或劳务合同),也只能说形式上不违规,但实际存在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工作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