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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1楼2017/07/24

    应助达人

    尽管刘老师给出的依据是源自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但对于普通的工作计量器具,该条款同样适用。不过对于用户来说,没有上级机构的原始检测数据,要评定出所使用的天平的实际“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即上级机构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不可能的。只能采用刘老师说的用天平的最大允差,按均匀分布进行简易的B类标准不确定度评估(但此法只能用于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这种套算出来的不确定度不具有“计量溯源性”(注:不是检定活动的溯源性要求)。
    如果天平证书中给出了“示值重复性”数据,我们也可以根据重复性测试的测量次数,采用极差法评定天平的示值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再与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分辨力是已知的,可以自己计算由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进行比较,二者取大。但这也只是得到了不确定度分量之一,其它如上级机构测量标准及环境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无法获知,因此无法进行合成得到天平“复现量值的不确定度”。

    未来工程师(v3214185) 发表:请问出处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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