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之
第11楼2017/09/11
在CNAS-CL10:2012的5.8中“c)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抽样样品应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应始终保留。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应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必要时,实验室应制定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测试样的程序,以确保该测试样具有样品代表性。应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二级抽样、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注: 实验室绝不应假定样品是均匀的,即使样品看起来如此。如果一个样品明显为两个或更多个物理相态,由于每一个相态内分析物的分布可能不同,因此可能需要分离各相态并将其作为单独的样品处理。”
有这样的要求
主要针对化学检测中粉末状态的样品,虽然不去到客户那里去抽样,即不涉及5.7抽样,但需要涉及二次抽样,比如客户送2KG的样品,做检测只需从中取10G,进行检测,那么这个就存在一个抽取的环节,这是二次抽样,这个抽样需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并需要将具体抽样的方法及抽样过程记录下来。
sunny_425
第12楼2017/09/16
那您描述的这个例子的一次抽样过程是哪一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