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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da216

    第41楼2017/09/22

    记得某次培训,老师说到,偏离往往是可以预见性的。
    偏离应该是个短期行为,如上所说,是处理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
    记得我们实验室现场评审时,因为有动态疲劳测试,周期很长,往往1~3个月,有的甚至更长。
    老师就说你们走个偏离程序吧,我们填了一个表《偏离例外许可申请批准表》,
    把情况说明一下,诸如“为了配合现场评审的节奏,产生了偏离,是一次性的行为,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也得到了评审组的同意,以后的测试应当恢复到正常条
    件,此次偏离自动结束。类似这种BLALA~~~”
    如果说一定要技术判断,是不是可以和标准方法做比对,如果说两者结果无差别,或者说差别甚微,告知客户是应该可以接受的。
    偏离如果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最好是予以文件化,怎么操作,就看你们文件怎么写的了~~

    zgao(zgao) 发表:相关概念参考(CNAS介绍新标准(FDIS ISO/IEC 17025时提到)):
    对方法的偏离
    在标准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的成员认为“与方法的偏离”和“对方法的改进”是一回事,需要进行方法确认,因此建议删除与方法偏离的有关条款。起草小组经过长时间的讨论确认,方法偏离是处理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是负面的,因此此时需要做技术判断,获得批准才可发生。而方法改进是为使方法更有效而进行的一项积极的、正面的技术活动,为确保方法有效性而必须事先做好方法确认,这不是一种异外的情况。因此对两者的要求是不同的,应保留方法偏离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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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雨

    第42楼2017/09/23

    应助达人

    是有这种情况的。

    andychan59(andychan59) 发表:您的意思是本来可以按照正常情况做检测,然太急才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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