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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1楼2017/10/29

      “确认校准报告上的不确定度”实际上是确认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是衡量校准结果在本单位能否被采信的参数,衡量该校准结果在本单位的特定测量过程能否使用的参数。JJF1094的5.3.1.4条明确要求,从事检定、校准、型式试验等工作,“评定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U,应该不大于该示值误差允许最大值的绝对值MPEV的1/3。另外检定和校准过程都是测量过程的一种,国家标准GB/T19022要求“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对于检定/校准活动而言,这里的“测量设备”就是所用的计量标准。

    zal(zal) 发表:确认校准报告上的不确定度?那规定有这个条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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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瓜猫猫西瓜

    第22楼2017/10/30

    检测实验室里,应该很少也不太会要计算出每个检测方法的不确定度后再去结合设备的不确定度评价吧?
    因为本身检测方法里就会对这个设备有MPEV的要求了,用这个MPEV结合校准证书的不确定度去评价应该就已经足够了。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猫版主,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描红部分的意思是“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来计算出不确定度,然后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以判定校准服务方能不能作为自己的校准合格供方,我认为这个措施非常必要。这实际上就是在使用JJF1094的规定判定校准服务方的能力能不能满足本实验室的量值溯源要求。如果把“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改为“根据被检参数的最大允差”,就更容易使大家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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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ne

    第23楼2017/10/30

    我们实验室以前出现过结合校准值和不确定度后,校准结果就不符合要求了,但看校准值是符合的。对于临界值需要多关注不确定度。话说检测实验室,除了在不确定度报告使用了不确定度,其它方面估计都很少有人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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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4楼2017/10/31

       “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来计算出不确定度,然后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是测量过程设计和合格供方评价的一个必经之路。完整的说法是:“根据被测参数的最大允许误差,导出检测方法的偏差(允许误差),再根据方法的允许误差导出所用测量设备给测得值引入的不确定度,然后再导出校准这个测量设备的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最后用这个不确定度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以确定该校准机构能不能作为本实验室这种测量设备的校准服务合格供方”。
      你所说测量设备“有MPEV的要求”,是指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要求的被检测量设备的MPEV,是评判被检测量设备合格与否的指标,不是顾客使用被校测量设备实施测量的那个被测参数的MPEV。企业校准测量设备的目的是为了测量产品的被测参数,因此测量设备检定合格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能不能满足产品被测参数MPEV的测量要求,即重要的是判断该测量设备能否“使用”。所以上述计量要求的导出过程是不可少的,尤其是那些极其重要需高度控制的测量过程,是千万不能麻痹大意的。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检测实验室里,应该很少也不太会要计算出每个检测方法的不确定度后再去结合设备的不确定度评价吧?
    因为本身检测方法里就会对这个设备有MPEV的要求了,用这个MPEV结合校准证书的不确定度去评价应该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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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5楼2017/10/31

      引入校准值和不确定度后,用不确定度评判校准结果不符合要求了,但看校准值是符合的,完全可能。校准结果值不值得采信,需要用不确定度U量化评判,评判标准是JJF1094的判定式U≤MPEV/3(MPEV是被校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在用U判定校准结果可以采信后,才可以用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结果与被校测量设备的MPEV相比较,以判定被校测量设备是否“合格”。检测实验室应该高度关注检定/校准机构给出的校准值不确定度,不能满足U≤MPEV/3的校准结果千万不能用,必须要求校准机构更换校准方法重新校准。如果该校准机构最高水平只能如此了,就必须将这个校准机构从合格供方中删除,重新寻找满足要求的另一家校准机构作为合格供方。否则是很危险的,说不定哪天就会产生计量纠纷,甚至出现机毁人亡、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塌天大祸。

    Anne(denglq) 发表:我们实验室以前出现过结合校准值和不确定度后,校准结果就不符合要求了,但看校准值是符合的。对于临界值需要多关注不确定度。话说检测实验室,除了在不确定度报告使用了不确定度,其它方面估计都很少有人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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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瓜猫猫西瓜

    第26楼2017/10/31

    不是的,我说的MPEV就是指的检测标准方法中对此台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不是指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MPEV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来计算出不确定度,然后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是测量过程设计和合格供方评价的一个必经之路。完整的说法是:“根据被测参数的最大允许误差,导出检测方法的偏差(允许误差),再根据方法的允许误差导出所用测量设备给测得值引入的不确定度,然后再导出校准这个测量设备的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最后用这个不确定度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以确定该校准机构能不能作为本实验室这种测量设备的校准服务合格供方”。
      你所说测量设备“有MPEV的要求”,是指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要求的被检测量设备的MPEV,是评判被检测量设备合格与否的指标,不是顾客使用被校测量设备实施测量的那个被测参数的MPEV。企业校准测量设备的目的是为了测量产品的被测参数,因此测量设备检定合格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能不能满足产品被测参数MPEV的测量要求,即重要的是判断该测量设备能否“使用”。所以上述计量要求的导出过程是不可少的,尤其是那些极其重要需高度控制的测量过程,是千万不能麻痹大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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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27楼2017/10/31

    应助达人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如果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U=0.16m/s ,根据JJF1094的要求,要保证被检对象校准值的可信性,校准方法的适用范围只能是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3×0.16m/s 。所以你说被测参数的允差±0.5m/s才能使用这种校准方法校准,是非常正确的。
      风速 0.2m/s~2m/s是被测参数的测量范围,不是测得值。不确定度反映测得值和测量方法的可信性,不反应测得值的误差。测得值为0.2m/s时,这个测得值的不确定度因为使用了该校准方法,测量不确定度仍然是0.16m/s ,反映了测得值0.2m/s的可信性,不反应0.2m/s的测量误差大小。
      如果被测参数0.2m/s的最大允差是±0.5m/s,该校准方法是可信的。0.2m/s的允许误差为±0.5m/s,是设计人员或顾客的测量要求,至于该要求有没有意义,是提出要求的设计人员或顾客的职责。他们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基本常识和实际测量需要提出,并以文件(标准、规范等)形式加以规定。
      上述情况与压力表的检定类似。一只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允差±0.6MPa,如果被测量只有0.3MPa,允差却为±0.6MPa有意义吗?但检定规程的确规定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允差±0.6MPa,不能说检定规程的规定没有意义,只能说是测量者选择测量设备的错误。
      顾客的被测参数大小如果是0.3MPa,允差到底多大应有规定,顾客不可能规定0.3MPa的允差为±0.6MPa。测量者应该根据顾客提出的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设备(对于校准/检定活动使用的测量设备为计量标准),包括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那么测量方法(对于校准/检定活动测量方法就是检定/校准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也就一定不会还是使用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实施测量的那个不确定度了。同理顾客不可能规定0.2m/s的允差±0.5m/s,测量者应根据顾客要求选择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合适的另一个风速表实施测量,那时的不确定度也一定不再是U=0.16m/s了。
    非常感谢如此细致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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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8楼2017/10/31

      哦,猫版主在22楼说“因为本身检测方法里就会对这个设备有MPEV的要求了,用这个MPEV结合校准证书的不确定度去评价应该就已经足够了。”此处的MPEV指的是“检测标准方法中对此台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不是指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MPEV”。我觉得还是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个设备”是被检测量设备还是使用的测量设备(计量标准)。
      如果是“检测方法里就会对被检测量设备有MPEV的要求”,那就相当于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对被检测量设备提出的MPEV。如果是“检测方法里就会对用于校准的测量设备有MPEV的要求”,那就是对计量标准的MPEV要求,相当于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对检定/校准条件提出的要求,是检定/校准条件条款中对计量标准的MPEV要求。
      总之都是先有了被检测量设备的要求才会导出所用计量标准的要求。而对被检测量设备的MPEV要求是由该测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国家生产标准导出的话,就应该是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要求的MPEV,用以判定被检测量设备是否“合格”。
      如果MPEV与测量设备生产标准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从待测产品的被测参数最大允差导出的话,就是计量确认提出的“预期使用要求”。计量确认的方法是用计量检定/校准得到的计量特性(往往是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规定的MPEV)与预期使用要求(产品检测的被测参数导出的MPEV)相比较,从而确定该被检测量设备能否“使用”。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不是的,我说的MPEV就是指的检测标准方法中对此台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不是指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MP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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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雨

    第29楼2017/10/31

    应助达人

    不确定度是看校准的不确定度范围是不是在自己参数的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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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30楼2017/10/31

      很赞成石头版主29楼的解读,校准证书确认的工作就是“看校准的不确定度是不是在自己参数的要求范围内”。
      “自己参数的要求范围”是指自己的测量设备待测参数允许的误差范围,半宽就是待测参数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校准的不确定度”是校准证书上给出的校准值的不确定度U。判定“校准的不确定度是不是在自己参数的要求范围内”,就是按JJF1094的规定看是否满足U≤MPEV/3。满足的,校准结果可用,不满足的,校准结果千万不能用,必须要求校准机构更换U更小的校准方法重新校准,或更换该校准机构,选择有能力满足要求的另一家校准机构作为校准服务方重新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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