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您详实的回答。
的确,我提出这个疑问就是因为考虑到以后在体系持续运行时可能会出现新增或修改的情况,也是怕到时候根本搞不清这个表格是从哪儿出来的。现在我将所有受控的文件列在了清单中,然后注明了记录表单的出处,因为之前没怎么接触过,还不太清楚这样是否可行。
总之,很感谢您的回复
rickyljb553(rickyljb553) 发表:文件编号要根据各自实验室实际情况来。
对于质量记录,一般是根据程序文件的编号来,如文件收发登记表,一般是跟着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走,加入程序编号是P001,表格就定为PR001,加个字母代表记录(record),当然也可以有其他的表示方式,只要文件规定清楚了就行。
对于技术记录,确实本人接触过的咨询机构都较习惯按顺序编号,可能跟以前的有些老师的习惯做法有关,后面咨询机构中的职员可能没有在实验室工作过,也就沿用这种操作。当然这种操作方式也比较简单方便。但依据本人服务过几家实验室的经验来看,还是根据三四阶文件的编号来会比较好。
按顺序编号:一般刚建立管理体系还好,正常都是原始记录表格编号在一起,核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等放一起,看起来也没有问题,但管理体系是要持续运行的,难免中途需要新增、取消或修改的,到后面都不知道到底有多少测试原始记录表格,有多少核查记录表格,中间跳号会把自己搞晕。所以建议还是跟着三四阶文件走,如***SOP001,需要用到的记录表格***SOP-R001,这样也清楚表格为什么制定,从哪里来。
当然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具体怎么编号要根据实验室的旧有习惯以及具体情况而定。
至于说辅导机构水不水,这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不能一概而论。
况且从CNAS认可的角度看,也没有说一定需要辅导机构才能申请,其实很多实验室请机构或个人辅导,无非就是觉得容易取证,以及在申请和现场评审可能可以帮下忙。
目前,我们国家对质量的越来越重视,只要能沉下心来把实验室管理体系和实验室建设做好、研究透,也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