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Dz
第14楼2018/03/08
关于能力验证,按照RL02要求做即可,至于准则给出的子领域频次,那是最低要求,是实验室至少应当满足的。不必纠结于AL06的分类,现实评审中是按照RL02进行评审的。至于上面版友提到的金属化学分析里的ICP、原子吸引、常规理化等等都属于化学分析的一种,实验室在选择参加能力验证时,每次应当考虑轮换参加相应的项目,但是常常不见得有相应的计划,实验室应积极主动寻求参加更多能力验证,采用能力验证进行质量控制,这才是实验室应当做的。但不管是参加了ICP原素分析,还是原子吸收进行分析,这都可以判为参加了化学分析子领域的能力验证。至于费用问题,个人到是比较认真西瓜猫的看法,组织一个认真的实验室比对真不会比能力验证便宜多少,而且在可用方面要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