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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CN

    第11楼2019/05/30

    应助达人

    楼主所提的这个问题,是针对同一样品相同检测领域或不同检测领域的项目来区分的。相同检测领域的项目,应该出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上。不同领域的检测项目,可以分开出报告。如,一个玩具产品,做EN71-1,-2,-3,那化学项目和物理项目可以分别单独各出一份报告。我想借这个楼,问一下关于同一份检测申请单上的不同类别的样品,其项目是否可以分别出报告?例如:同一份检测申请单上,有采的水样和气体样,还有现场测试的噪声结果。那如果客户说水样、气体样和噪声分别各出一份报告,这样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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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冲)

    第12楼2019/05/30

    是CL52吧?

    Insp_8a082c6e(Insp_8a082c6e) 发表: CNAS-CL01-G001:2018这个文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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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ychan59

    第13楼2019/06/02

    应助达人

    CL52已经成为历史了,他说的是对的。

    AK-47(冲)(scott-vip) 发表: 是CL52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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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dychan59

    第14楼2019/06/02

    应助达人

    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不一样,合同中要求检测的水、气、噪声共同构成对环境是否达标的判断,这样就不可以拆分了。

    KCN(v2735401) 发表:楼主所提的这个问题,是针对同一样品相同检测领域或不同检测领域的项目来区分的。相同检测领域的项目,应该出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上。不同领域的检测项目,可以分开出报告。如,一个玩具产品,做EN71-1,-2,-3,那化学项目和物理项目可以分别单独各出一份报告。我想借这个楼,问一下关于同一份检测申请单上的不同类别的样品,其项目是否可以分别出报告?例如:同一份检测申请单上,有采的水样和气体样,还有现场测试的噪声结果。那如果客户说水样、气体样和噪声分别各出一份报告,这样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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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雨

    第15楼2019/06/03

    应助达人

    拆分报告一般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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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CN

    第16楼2019/06/03

    应助达人

    好的,多谢您的回复。

    andychan59(andychan59) 发表: 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不一样,合同中要求检测的水、气、噪声共同构成对环境是否达标的判断,这样就不可以拆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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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栖霞

    第17楼2019/06/06

    脆弱的客户往往希望拿到一份漂亮的报告。
    拆分报告这样的事情,到处都有,
    ISO/IEC 17025 没有规定,各国认可组织有自己的要求。
    CNAS自己文件里有模糊的拆分原则,只说涉及诚信的可能(这诚信也是客户的,人家要买啥,不违法,卖家无法拒绝)
    实验室应该自己确定自己的拆分原则,比如客户提出要求的时间点(合同谈判时、样品到达时、结果出来时、报告出现时)内容(阴性结果阳性结果分开,某些项目与某些项目的分开,有判定的结果和无判定的结果分开)
    如果有CMA的实验室,要联系本地CMA,看看他们的政策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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