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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31楼2018/08/02

    应助达人

    是的,是的。对于我们业内人来说这是常知。但我们也要理解,不在该行的人,难免有不理解之处,所谓隔行如隔山哦!

    路云(luyunnc) 发表: 刘版主说得对。《检定证书》是针对整台设备的,表示整台设备符合法定计量要求,不能在内出现部分量程或功能不合格的表述。再说不合格的应该出具的是《检定结果通知书》,而不是《检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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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32楼2018/08/02

    我觉得咱们说的不是一件事

    路云(luyunnc) 发表: “降级”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走流程进行审批。首当其冲的是要对自上次检定至本次送检这段“失准嫌疑期”的所有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追溯与确认,对有可能造成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其次,如果降级后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应当更改测量设备的准确度标识,以及计量设备台账信息的同步更新,然后才能以“降级”后的计量技术指标为合格判据,以“检定”方式溯源送检。承检机构据此出具的《检定证书》同样不需要进行“计量确认”。否则的话,那就是以“校准”方式溯源,自己做计量确认。总而言之,“检定”已经包含了“校准”和“计量验证”两个步骤过程。如果“计量验证”的判据(计量技术要求)是测量设备的法定计量要求,那就是“检定”,如果是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技术要求,那就是“校准”后的“计量确认”。否则的话,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继续使用,是违反计量法的。反之,经检定合格而禁用,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也找不到任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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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3楼2018/08/03

    应助达人

    楼主的问题是“既然检定证书已经给出了结论,为何还要对其做符合性确认?”从表述上看,所说的“符合性确认”明显就是指“计量确认”。从来没有哪部国家层面正式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里说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中给出的“检定结论”不算数,还需要重新确认的。GB/T19022-2003已经说得非常清楚,“计量确认”就是针对“校准”。如果你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与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不一致(过宽或过严),你就不应该走法制计量的“检定”这条路,而应该以非法制计量的“校准”方式溯源,自己做“计量确认”。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我觉得咱们说的不是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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