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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彦刚

    第21楼2018/08/14

    应助达人

    因为我只是做计量的,对于你的检验方法自然不是很了解,如果说直接写符合规定参数要求当然比较简单,但我想还是不能图简单省事,还是尽可能确认得完美些。我想这样给你建议,如果这十种方法你能挑出1种或2种对仪器要求更高的话,那你就可以这样叙述:本实验室使用到原吸有十个种类的检验,其中XXX(和XXX)对原吸要求最高,经比较校准给果(当然实际工作中,你得逐项比较)均满足要求,所以…………。

    有水有渝(xky0230699) 发表: 另外请教一个问题,假设一台原子吸收用于10个检测方法,那需要对这个校准证书进行确认时,需要分别对比这10个方法,并在确认报告里写明该原吸满足这10个检测方法吗,还是直接写符合规定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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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lzkw007

    第22楼2018/08/15

    应助达人

    使用要求不一而足,还是具体方法逐一确认的好!

    刘彦刚(pxsjlslyg)发表: 我与你商量嗬,我的意思是将解读,直接换校准结果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是否更好些,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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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lzkw007

    第23楼2018/08/15

    应助达人

    这个结果是用来对检测结果进行不确定评定,不能称之为重头戏。校准结果的确认最主要还是性能指标的校准结果。

    有水有渝(xky0230699)发表: 刘老师说重头戏的应该就是这个部分,下面这个需要评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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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水有渝

    第24楼2018/08/15

    应助达人

    我也更同意校准结果的性能指标符合检测方法要求这么去做确认,这么做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就比较高

    sdlzkw007(sdlzkw007) 发表:这个结果是用来对检测结果进行不确定评定,不能称之为重头戏。校准结果的确认最主要还是性能指标的校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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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25楼2018/08/22

    应助达人

    但凡“计量确认”,都是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判定其是否能够满足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如果这个要求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的,那么用户就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检定本身就涵盖了验证,并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因此检定之后是无需再做什么“计量确认”的,直接根据检定结论张贴相应的“合格证”或“禁用”标识即可。

    如果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要求不是依据法律法规确定的,那么使用单位就应当以“校准”方式溯源。由于校准不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即不做“验证”),因此送校单位取回后应当自行做“计量确认”,判定其是否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确认的过程,就是将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MEMC(即《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结果,包括不确定度),与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CMR逐项进行比较,从而判定是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至于承检机构的资质问题,那是送检单位前期就要做的“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评审”工作,而不是等事后才来看承检机构是否具有资质和能力。
    而测量设备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性能要求(CMR)的确定,则属于测量过程的一个环节,即“测量设备的选型”。你必须依据使用场合对被测对象的最严“测量要求”,导出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CMR)。如果这个“CMR”是结合检定规程中的对被检对象的计量性能要求确定的,那么就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承检机构依据检定规程的要求,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送检单位无需再做“计量确认”。否则那就以“校准”方式溯源,自己做计量确认。

    有水有渝(xky0230699) 发表: 我也更同意校准结果的性能指标符合检测方法要求这么去做确认,这么做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就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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