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私聊
  • m3149125

    第11楼2018/12/05

    应助达人

    一样的流程

0
    +关注 私聊
  • 石头雨

    第12楼2018/12/05

    应助达人

    向CNAS提出申请。

0
    +关注 私聊
  • 承之

    第13楼2018/12/09

    应助达人

    赶紧向省质监局备案变更吧.

0
    +关注 私聊
  • zhi-jian

    第14楼2018/12/10

    技术负责人没有了就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了,还补什么?

0
0
    +关注 私聊
  • 高冷病患者

    第16楼2018/12/11

    我觉得你也赶紧走吧,耗在那里没有意义。

1
    +关注 私聊
  • zal

    第17楼2019/04/06

    应助达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同时离职...
    这些重要岗位最好还是找相对稳定的人员,不然会影响正常体系运转的~

0
    +关注 私聊
  • 学必有成

    第18楼2019/06/02

    这样的单位肯定问题比较大,要不怎么能这样,我看你也不要干了,赶紧走人。

1
    +关注 私聊
  • 路云

    第19楼2019/06/02

    应助达人

    如果想继续干,那就主动申请暂停,等修整好了再去申请恢复。否则的话,就主动放弃,申请注销。

0
    +关注 私聊
  • KCN

    第20楼2019/06/03

    应助达人

    CMA对于机构人员重大变更是有要求的。现在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更是需要向省局提交变更申请,省局备案即可,但是授权签字人变更,离职的要申请撤销,新增的要申请考核,省局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你们这种情况,人员变更太厉害,主要人员都走了,不排除重新进行现场评审的可能。

1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