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基伞形酮
第22楼2019/03/09
条款中要求定期做阴阳性对照。这个定期大家应该怎么掌握?每次都?还是一周一次?建议灵活掌握条款。如果将对照看成质控,那么质控的目的是什么?质控的是培养基的筛选能力?最低检出率?还是对人员操作过程的质控?甚至是环境的质控?我觉得大家不必要把问题想的太复杂。毕竟一次试验的过程在微生物来说要从多方面去评价,通过一次质控来评价那就需要两个人或以上操作才能评价。既然评价你就要定义评价准则,这个问题就太复杂了。标准中说了就是有阳性和阴性就好了。如果不用定量菌株操作,双料5根管单料10根管,做了那么多我感觉只是加大了你对一次培养基配置的抽检率而已。另外微生物样品能复测么?我觉得条款中也是有一些说法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