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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r丿

    第31楼2019/05/07

    应助达人

    第二次看到两位老师争辩,关于“检定”和“校准”的认知,大概又深入了一些。
    两位老师都消消火,也期待以后能多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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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odmate22

    第32楼2019/05/07

    楼主的分享很实用了,条理清晰。对于很多环境监测设备,都需要经过计量或校准才可以投入使用。尤其是使用频率较高的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光度计等,涉及的波长范围广,测量参数多,使用频次高。所以正确的校准特别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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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3楼2019/05/07

    应助达人

    只要大家能够从中受益,不至于被忽悠误导,本人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本人的观点如有错误,欢迎各位版友举证反驳。我也绝不会像那位“学术流氓”一样东扯西绕、答非所问、偷换概念、正经歪念、不举证、不演示、铁证面前都死不认错,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施展恶劣学风。

    rr丿(v3251800) 发表:第二次看到两位老师争辩,关于“检定”和“校准”的认知,大概又深入了一些。
    两位老师都消消火,也期待以后能多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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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冲)

    第34楼2019/10/15

    还有楼层被管理删掉了吗?为何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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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路老师发的,有理有据,技术支撑很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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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冲)

    第35楼2019/10/15

    怎么发的帖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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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冲)

    第36楼2019/10/15

    有没有可以跟校准机构提前协商,把需要依据的判定参数提供给校准机构,然后在校准证书上面给结论的这种操作呢?是不是就不用再回来做校准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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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7楼2019/10/15

    应助达人

    这种情况完全没有问题。校准机构完全可以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由客户提供合格判据。这在CNAS认可准则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AK-47(冲)(scott-vip) 发表:有没有可以跟校准机构提前协商,把需要依据的判定参数提供给校准机构,然后在校准证书上面给结论的这种操作呢?是不是就不用再回来做校准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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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47(冲)

    第38楼2019/10/16

    路云(luyunnc) 发表: 这种情况完全没有问题。校准机构完全可以与客户以合同方式约定,由客户提供合格判据。这在CNAS认可准则里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谢谢老师回复。再啰嗦一下:
    这里面表述的应该主要是针对校准机构,从这个内容来看,我们对那些已经按照约定判定参数的校准合格的设备,也就不用再回来做校准确认了是吧?我的理解没错吧?
    现在就是做校准确认很麻烦,正想法看看能不能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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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9楼2019/10/16

    应助达人

    既然您都已经知道了您送校的计量器具的合格判据,自己做“计量确认”也就不难了。说感觉难,主要是器具使用单位的非计量人员缺乏计量专业的基本知识,不熟悉“不确定度”这一新东西。其实只要仔细去研读一下GB/T 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着重看一下附录A“计量确认过程概述”中的示例,基本上就清楚了。

    AK-47(冲)(scott-vip) 发表: 谢谢老师回复。再啰嗦一下:
    这里面表述的应该主要是针对校准机构,从这个内容来看,我们对那些已经按照约定判定参数的校准合格的设备,也就不用再回来做校准确认了是吧?我的理解没错吧?
    现在就是做校准确认很麻烦,正想法看看能不能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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