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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yicuo

    第11楼2019/06/05

    应助达人

    楼上正解,说的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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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2楼2019/06/07

    应助达人

    CNAS对于一方实验室有明确定义啊 就是企业内部实验室只能申请检测与所属企业产品相关的检测方法,所以以一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理论上只能测自己企业的产品

    KCN(v2735401) 发表:CNAS从来就没有任何差异性、歧视性的对待获得其认可的所有实验室,无论第一方、第二方还是第三方实验室,只要能证明自身的公正性,就可以向委托方出具带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至于委托方拿这份报告用来做什么,这不是实验室应该考虑的问题。楼主提的问题是第一方实验室能否接外部机构的样品进行测试,当然可以了,就算是没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一样可以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啊,只是报告的效力没那么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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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CN

    第13楼2019/06/10

    应助达人

    请问目前CNAS的哪一份文件中对第一方实验室有明确定义,规定其只能申请其所在企业产品所在领域的检测项目和方法?另外,如您所说,就算企业内部实验室只能申请与所属企业产品相关的检测方法,那么如果外部机构送来的样品,与实验室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同一种产品呢,如同为电子电气产品或同为玩具产品,所检测的项目也在该内部实验室认可范围内,难道也不能检测并出具报告么?

    承之(dacaoyu) 发表: CNAS对于一方实验室有明确定义啊 就是企业内部实验室只能申请检测与所属企业产品相关的检测方法,所以以一方实验室申请认可的理论上只能测自己企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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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4楼2019/06/11

    应助达人

    GL001 5.3.2.6

    KCN(v2735401) 发表: 请问目前CNAS的哪一份文件中对第一方实验室有明确定义,规定其只能申请其所在企业产品所在领域的检测项目和方法?另外,如您所说,就算企业内部实验室只能申请与所属企业产品相关的检测方法,那么如果外部机构送来的样品,与实验室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同一种产品呢,如同为电子电气产品或同为玩具产品,所检测的项目也在该内部实验室认可范围内,难道也不能检测并出具报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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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球球雪

    第15楼2019/06/12

    个人认为,与第几方关系不到,要看自身认可项目,如果认可得项目包含,按照贵定进行方法验证后可以出具报告,加盖CNAS章,不能超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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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CN

    第16楼2019/06/12

    应助达人


    GL001 5.3.2.6原文说的是企业内部实验室不允许只申请与本企业生产产品无关或非主要的项目,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实验室申请的项目和方法包括了企业生产产品的主要检测项目和方法,就可以被CNAS接受并获得认可,而不是企业实验室只能申请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检测项目和方法。

    承之(dacaoyu) 发表: GL001 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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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sp_8a082c6e

    第17楼2019/06/12

    和客户说清楚,只能盖CNAS章,报告在国内是没有法律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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