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17楼2019/07/19
认证认可通过的标准方法,仅仅是针对所申请认证认可的项目。你接受客户的检测项目,如果不在认证认可范围内,即便是采用标准方法,那也不能盖章。否则能力表中还要列检测项目干什么,直接列标准清单不就完了嘛。
比如说,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项目是“测长仪”,依据的标准方法是JJF 1189-2008《测长仪校准规范》。如果客户委托校准的是一台“立式激光测长仪”,那我是不是也可以依据该标准方法进行校准,出具盖CNAS标识章的《校准证书》呢?显然是不行的。因为立式激光测长仪必须是依据JJG 764-1992《立式激光测长仪检定规程》进行校准。如果你要盖CNAS章,你就必须先新增“立式激光测长仪”校准项目,向CNAS提交扩项申请。
zal
第18楼2019/07/22
也是这个意思,只是表达的不够详细,谢谢路云老师清晰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