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21楼2019/12/26
我想衡器限定在60kg以下,是否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主要强检更贴近民生的60kg以下的衡器。而更大量程的衡器则交由用户自己去把握,不管是用于贸易结算,还是用于配料等,你觉得对你的影响不大,你就不要去送检;如果你觉得对你的影响大,那你就去送检,但得用户自已来买单。
当然这分界量程,对于我们来说会觉得还大些,或许更恰当些。你说呢?
路云
第27楼2019/12/30
“实验要求温度范围”应该不是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合格判据,而是被测对象的试验条件。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再说“2℃以内”到底是“不超过±2℃”还是“波动范围≤2℃”?这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表述应该严谨规范,因为这些都与测量设备的选型与计量技术指标(合格判据)的确定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