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1楼2019/10/17
是的,我们程序文件对核查这块有做文件化规定
路云
第12楼2019/10/17
内部校准与委外校准仅仅是执行机构不同,但校准过程的要求并没有降低,所以说它相当于核查恐怕不太合适。对于那种校准人员不具备资质,校准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所谓“内部校准”,那又得另当别论。
WUYUWUQIU
第13楼2019/10/21
我们是以此来核查仪器状态是否正常
第14楼2019/10/21
你们内部人员有校准仪器的资质吗?
第15楼2019/10/21
有啊,部分资质,外部培训拿到培训合格证书,主要是工厂做校准,审厂需要,顺带拿到玻璃器皿等校准资格
第16楼2019/10/21
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多种,可以采用具有溯源性的传递比较法(如:核查标准法、校准法等),也可以采用同类型测量设备之间的横向比对法。故“期间核查”不能视为等同于“校准”。
czsky0925
第17楼2019/10/21
建议还是老老实实做吧,现在的外审老师能力参差不齐,碰到认死理的,说都没法说,对体系内容的理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体系时间做长了,感觉很多东西都是流于形式化了。当然如果你们实验室背景强大,那有些东西只要能自圆其说,外审老师也是没办法的。我就碰到过一个有背景牛X的实验室(其本身质量工作做得也很到位)接受CNAS外审的时候,外审老师求着给开了两个不符合项回去交差。可想而知现在的外审水平怎么样了,评审其实就跟实验室出数据一样,最关键是实事求是,好就是好,对就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