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N
第11楼2019/12/18
如果是小型实验室,一个人兼任的职务较多的情况,可能不太适用这种方式进行人员能力确认的过程,尤其是同时兼任技术负责人,技术主管,质量负责人以及授权签字人的极端情况,因为自己审自己很可能看不出问题。这种情况,可依据内部审核(如有另外一名内审员)或外部审核的过程及结果来判定,也可以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根据实验室的阶段工作情况,尤其是结果报告中数据方面出错数量的统计,进行阶段评估。平时的人员监督一般是自上而下,缺少平行监督,这会造成一些问题盲点。职务可兼任,但是不建议兼任。如果有单独的质量负责人,对技术方面有一些经验的,可以由质量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平行监督,这也是现在一些实验室的常规做法。
JOE HUI
第13楼2019/12/19
感谢老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