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icuo
第11楼2020/04/23
从楼主的描述看,这个内部实验室对公司的子公司出具报告应属于对外出具报告了。这里不建议加盖CNAS印章,且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属于计量法调节的范围。
口石头口
第12楼2020/04/24
谢谢您的回复。现在这么多老师的指导我也有些不确定了。昨天也确认了下母体公司的组织架构,子公司和联营企业都划在了母体公司下面,不管是全资/控股/参股,在组织架构上和实验室算是平行的,一个层级上,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对内出报告?还有对内/对外这个是如何来区分呢?有没有相关的准则可以参考下?谢谢!
第13楼2020/04/24
谢谢您的回复。 昨天也确认了下母体公司的组织架构,BCD公司都划在了母体公司下面,不管是全资/控股/参股,在组织架构上和实验室算是平行的,一个层级上,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对内出报告?BCD公司需要用这个报告来申请省里的一些项目,有CNAS认可标识的报告算是加分项吧,不知道有没有影响或者风险。
检测老菜鸟
第14楼2020/04/24
风险还是有的,毕竟你每个公司都是独立的,控股全资也无法从报告中体现出来,所以风险还是存在的。如果可有可无的,建议不要出具带标识的报告。实在不行,必须要加分项,出具也可以,看你们内部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第15楼2020/04/24
谢谢您的回复。您这边所提到的风险,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是公正性方面的风险?还是还有其他方面的风险?公正性方面的风险我们实验室做一个公正性风险的评估,来表明实验室和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这样可否?
sztjxi
第16楼2020/04/24
完全可以出,只要符合CNAS要求可以带CNAS标识,CMA&CNAS专业辅导。
路云
第17楼2020/04/24
通过CNAS能力认可的企业内部的检测实验室,只是针对企业内部产品生产各阶段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所以你出具的《检测报告》只限于企业内部的这些被检对象。这有别于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关于标准,可以参阅CNAS-GL030:2018《企业内部检测实验室认可指南》。
第18楼2020/04/24
没有准则来参考。我们只能从公司法的角度去理解,即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而分公司是非独立法人。对分公司出报告是算内部是可以的,对子公司就不应算做内部了。
瑾年
第19楼2020/04/25
独立法人,可以出具CNAS报告,加盖CNAS标识。
第20楼2020/04/25
对的,主要是公正性方面的风险,但是不能出具公正性风险评估,一旦出具即被认为是第三方,如果是第三方,那么你们公司的内部实验室能出CNAS标识吗?如果出具,只能出具几个公司的关系声明的报告,认定BCD是A的生产部门,与实验室平级。但这个欲盖弥彰,还不如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