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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41楼2020/08/18

    应助达人

    楼主单位建标肯定是建企业最高标准,问都不用问。全国都一样,几乎无一例外。至于人家建标后申请CNAS能力认可,那是人家企业自愿的市场行为,符合CNAS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此举进行限制与约束。政府只要按照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受理、考核、授权就行了,用不着一手吃着碗里的,另一手又护着锅里的不让别人吃。这已经超出了你政府的管辖范围,管了不该管的事,为市场竞争人为设障。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好像楼主没有指明是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最高计量标准。 如果是作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最高计量标准的话,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就可以对内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没有必要申请CNAS认可。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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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42楼2020/08/18

    政府计量管理部门也有难处。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标准证书号有专门的命名规则,但命名规测中没有校准公司这一类。所以给建标的地区命名很混乱,有(检测)的,有(校准)的,什么样的都有。有的地区不给建标,因为校准领域现在《计量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没有要求必须建标,也没说可以不检,不属于法制计量管理范围。所以不给建标远谈不上对其进行限制,反而使便于校准公司申请CNAS,不给建标的地区可直接申请实验室认可。按目前情况看相对通过标准考核,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更容易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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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43楼2020/08/18

    应助达人

    就算是便于校准公司申请CNAS那又怎么样呢,政府也用不着为此眼红妒忌吧。人家没有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只对非强检器具开展“校准”技术服务。就“校准”而言,对企业内部的校准与对社会的校准,技术层面的要求没有任何区别。既然如此,企业对内开展建标项目的“非强制检定”或“校准”,通过CNAS的能力认可,接受CNAS的严格监管,对外开展相应项目的“校准”,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就目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看,拒绝受理企业建标,的确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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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骗子

    第44楼2020/08/19

    眼红妒忌完全是个人猜测。如果真想设置障碍,那就要求全部进行标准考核。标准考核通过的难度可远高于CNAS。标准考核是逐项考核,一次通过不了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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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45楼2020/08/20

    应助达人

    这不是什么猜测。强行拒绝受理企业建立最高计量标准的申请,没有任何道理,也给不出任何的依据。企业建立自己的最高计量标准,申请考核天经地义合理合法,凭什么不受理?企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能够覆盖多少项目,就向CNAS申请多少项能力认可项目,那是人家的自由,政府无权干涉。这样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多得很,既不违法,也符合CNAS的规定,同时也符合国际的惯例。我搞不懂,政府为何老是要为难企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再说建标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归CNAS管,谈不上难度远高于CNAS,他与CNAS的能力认可是两码事,两者没有可比性。建标考核你该多严就多严,但不能无理由强行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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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s_85cfd774

    第46楼2020/08/24

    校准实验室才需要建标,检测实验室则不用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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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47楼2020/08/25

    应助达人

    检测实验室不对外开展校准业务,通常有条件的检测实验室有可能会开展“内部校准”,但如果要在其内部开展“非强制检定”,同样需要建标。

    Ins_85cfd774(Ins_85cfd774) 发表:校准实验室才需要建标,检测实验室则不用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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