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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fq07222000

    第11楼2020/11/17

    老师讲的好!没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一起申请的时候,申请书、附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共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都要单独配备,老师的意思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和质量负责人可不单独设立吗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公司有多个城市的实验室申请CNAS,每个实验室单独申请还是一起申请多场地的好呢?一起申请多场地的感觉内审管审不方便吧?
      我认为,这要看“多个城市的实验室”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子公司”,还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分公司”。如果是“子公司”,就应该每个实验室单独申请,这样既符合法律要求,又符合标准要求,还方便管理。如果是“分公司”,建议一起申请多场地的CNAS认可。
      多个城市的实验室为分公司,每个实验室单独申请时,需要“(总)公司”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分公司”法人资质,“分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许多管理工作上,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分公司人员并不多,这种关系的处理也是挺头疼的。至于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可由总公司组织,派一人监督和参与,设在各分公司的内审员进行交叉审核,由总公司体系运行部门统一编制总公司的内审报告。至于管理评审,只需分公司主管领导到总公司与会和发言,总公司体系运行部门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草案),对各分公司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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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2楼2020/11/19

      是的,你说得对,没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一起申请的时候,申请书、附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共用。

      因为CNAS认可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实验室的能力,一个法人单位只有一个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也都是对法人单位负责的。各分公司均属于该法人单位的一个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因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当然也应该负责各分公司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为了工作方便,根据每个分公司的业务情况,可以由(总)公司多“授权”几个“授权签字人”,使每个分公司都有一个或若干个“授权签字人”,授权书上明确规定这些人的签字授权的范围是负责其所在分公司某检测项目的签字。

      至于内审员根据标准规定,审核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部门,分公司配置了内审员可以负责所在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内部审核时可安排分公司的内审员交叉审核,总公司可派一个内审员组成某分公司内审组,共同参与各分公司内审,同时也达到监督和控制公司内审质量的作用。

    lfq07222000(lfq07222000) 发表: 老师讲的好!没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一起申请的时候,申请书、附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共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都要单独配备,老师的意思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和质量负责人可不单独设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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