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26楼2022/05/20
校准方案中的不确定度不是这个意思。它是测量设备的使用场合,对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通常是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来确定,而不是测量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中规定的计量要求。前者是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即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合格判据),后者是测量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判据,两者不一定是相等的。满足了后者,不一定能满足前者。不满足后者,也不一定不能满足前者。
比如你数显千分尺25mm ,允差是2μm,不确定度可以按1/3原则来评定
允差的表示不是“2μm”,而应该是“±2μm”。这个1/3原则,是对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对千分尺校准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的最低要求(评审计量校准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的依据),不是校准方案中对送检测量设备的不确定度要求。
en_liujingyu
第27楼2022/05/21
楼主的问题是,CNAS-CL01-G001:2018 中 6.4.7条提到的“设备的校准方案中不确定度”应该如何要求?
标准 6.4.7条原文全文是:“对需要校准的设备,实验室应建立校准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该设备校准的参数、范围、不确定度和校准周期等,以便送校时提出明确的、针对性的要求”。
显然这里“需要校准的设备”和“该设备”指的都是申请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自己在开展检测工作中使用的测量设备,检测实验室不是校准实验室,因此这些测量设备都应该定期的“送校”,所以标准说规定这一条的目的是“以便送校时提出明确的、针对性的要求”。也就是说是为了送校时向外部校准机构提要求的。要求校准机构对这个测量设备校准什么参数,对该参数校准的测量范围是什么,以及达到什么量化的指标,都应该向校准机构“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提出。
为什么标准不规定按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规定的校准参数和受检点及规定的技术指标校准呢?因为检测实验室使用的测量设备必须满足检测项目预期使用的要求,这就是“计量确认”概念,即检测实验室为了对使用的测量设备进行计量确认,就必须向校准机构提出这些要求。
反映测量设备品质好坏的参数,最重要的有两种。一种是按级使用时的“示值误差”,另一种就是按等使用时的“测量不确定度”。因此,此处的“不确定度”就是测量设备按等使用时的“计量要求”。这个“不确定度”是通过使用该测量设备实施测量时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应该由被测参数的允差“导出”。校准机构等等这个不确定度要求后,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而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就是该测量设备给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路云
第28楼2022/05/21
因此,此处的“不确定度”就是测量设备按等使用时的“计量要求”。这个“不确定度”是通过使用该测量设备实施测量时给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应该由被测参数的允差“导出”。
某人不懂装懂又恶喜好时不时跳出来瞎编臆造,以达忽悠误导之目的。哪里规定了按级使用时不能有不确定度的要求啊?依然由被测参数的允差“导出”,这跟所使用的仪器是“等”还是“级”有什么关系呀?CNAS规定,除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外,所有计量器具都应通过“校准”方式溯源至国家计量院,或通过了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除非此类校准机构不可获得,才允许溯源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授权范围内的校准服务(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校准机构等等这个不确定度要求后,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而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就是该测量设备给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送校仪器设备是否健康,是否有病,这是校准机构能保证的吗?哪里规定了校准机构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啊?纯属胡说八道。
校准方案中的不确定度,完全是用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来的,不是提给校准机构的要求。送校的目的就是溯源,校准机构只负责出具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校准结果及其不确定度。是否满足“可靠性”要求由用户自己去做“计量确认”评判。
en_liujingyu
第29楼2022/05/26
骂人砖家的提问:送校仪器设备是否健康,是否有病,这是校准机构能保证的吗?哪里规定了校准机构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啊?纯属胡说八道。
答:这个问题真的太幼稚、太可笑了吧!送校仪器设备是否健康,是否有病,这是该仪器设备自身“身体健康”情况所决定的,怎么可能由“医院”决定?但“身体健康”的各项指标(例如示值误差等)是否达标,高了多少,低了多少,是测量设备的“医院”(校准机构)检测出来的,不是自我感觉的,也不是其“家长”(送校单位)说的。因此,为了不“误诊”、“错诊”,“医院”(校准机构)必须确保其做“体检”给出的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是可靠的或可信的,即“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
路云
第30楼2022/05/26
因此,为了不“误诊”、“错诊”,“医院”(校准机构)必须确保其做“体检”给出的体检报告或体检结果是可靠的或可信的,即“必须确保其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的要求”。
不知道谁幼稚谁可笑。医院也好,校准机构也罢,他只需确保检测过程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要求即可,而不是保证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满足可靠性要求,后者的可靠性要求,是针对下一级测量过程的。规某人狗屁不懂在这里瞎嚷嚷,难道医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说某人有病,这份报告的结论就是不可靠的啦?非要将有病的人说成没病,这样的结论才叫可靠吗?无知。看看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第4.14条“计量溯源性”术语定义的注释5是怎么说的吧:
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吗,学术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