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报告的注意事项页都写“如有问题请于报告发出15日 内提出”,这样的话,在15日内,可以把报告收回直接修改(不标注),以原报告编号重新发布出去吗?
action2017(Insm_485713eb) 发表:客户寄不寄回其实影响不大,即便寄回你也不能保证客户那边不会对原报告进行复印、扫描,根本原则是不能存在同一编号的两份不同报告。
针对报告修改有两种处理措施:
1、发布修改声明,针对原报告中错误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标注修改内容,发送客户接收,原报告和修改内容同时进行使用。
2、发布全新的报告,给出全新报告编号,报告中注明替代原XXX编号的报告,并声明原XXX编号的报告作废,使用时仅使用新报告。
上述是两种修改方式。如果客户那边只认原来的,或者沟通上出现什么不可预见的情况,可以将报告修改在公司官网或者其他比较公开的地方进行声明,声明报告修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