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私聊
  • 路云

    第11楼2021/08/27

    应助达人

    那就在《检测报告》中无需牵扯到“50kg/包”的信息,只需声明“检测结果只对送检样品负责”即可。

    Ins_1065932a(Ins_1065932a) 发表:我们都是委托检测,不接受抽样业务。所以不存在这种情况。

0
    +关注 私聊
  • 权劭

    第12楼2021/08/28

    如果是CNAS报告,建议客户送完整规格的样品,如果样品很贵,检测完可以返样。根据CNAS-EL-13:201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相关要求的认可说明》,2.1 a)实例1:示例 1:客户送测样品 A、B 和 C,声称是三种型号对应同一原型产品,实验室实际测试的是 B 样品。实验室在报告的样品信息描述中,只能声明被测样品是 B,不应列入A 和 C 的信息,因该信息是由客户提供,实验室未进行验证。如果实验室通过验证能够证明 A、B、C 三种型号确实是对应同一原型产品,实验室可以在报告中列出三种型号的信息,但应声明被测样品是 B,同时报告型号验证结果和相应的支持数据或信息。

0
    +关注 私聊
  • Ins_1065932a

    第13楼2021/09/01

    谢谢大家的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