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31楼2022/04/05
你晒出的只是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和正式发布的文件我都已经看过了。以下是CNAS-EL-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修订稿)的表述:
他只是说需要取得CMA资质时,应先取得,没有说不需要取得时也必须取得。以下是正式发布的CNAS-EL-15∶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文件:
该注释明确表示,CNAS对法制监管领域的事不插手干预,由政府部门去确定处理。这种操作从法律的角度看,是非常规范的。因为这不是他管辖的职权范围,他无权作出强制性规定。
锲成CNAS/CMA
第32楼2022/04/05
正式稿是2020-10-14发布的,而最新通知是2021年4月21日发布的,虽然是意见征求稿,但确实是按这个实施了一段时间,好多实验室因为这个被卡下来了,可能你没经历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