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湾
第15楼2022/04/23
路云老师,这个三级审核签字在校准领域看报告好像大部分的实验室都能这样执行;
但对于检测实验室,的确如前面大家所说,很多都是二级审核或者报告就一个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包括SGS/ITS/BV等机构),当然实际上我估计原始记录应该还是有测试和复核人员。
还有,有些实验室规模较小,可能只有3~4个人,有些授权签字人还兼并测试,我了解到有些实验室的确是这么干的。
回归CNAS准则,这个对三级审核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也没有符合或不符合的判定,关键是评审时能解释得通。
路云
第18楼2022/04/23
校准实验室不是大部分,而几乎是全部,除非是未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校准机构。
我以“检测报告”关键字百度了一下,几乎绝大部分的《检测报告》都有三级人员签字,尤其是通过了CMA资质认定或CNAS能力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几乎都有三人签名。没有检测人员签名,甚至只有一个“授权签字人”签名的《检测报告》,可以说是极不规范的。
角色兼任的现象,在校准领域也是很普遍的现象。不少“授权签字人”,同时也是校准人员,所以某一项目的“授权签字人”通常都不止配备一人。3~4人的实验室,估计不可能申请CMA资质认定或CNAS能力认可。光维系实验室体系的运行都是不可能的。
既然原始记录上都有检测、审核人员签名(授权签字人一般不在原始记录上签名),我就搞不懂为什么不可以规范出具《检测报告》,在报告上签上大名呢?很难吗?个人认为这都应该是构成《检测报告》可追溯性(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的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