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19楼2022/05/12
这种操作实际上是不规范的。试想,某大型国企生产现场所使用的游标卡尺、压力表数以千计,是不是只送检一件,其他都与之比对就行了呢?显然没有道理。实际上也没哪家单位这么干(除非不懂计量),也没有谁有这个胆量敢用此法在计量器具上张贴“合格证”标识,他也负不起这个质量责任。核查就是核查,校准就是校准,比对不具有计量溯源性。
环境条件要求(20±5)℃的场合,用分度值0.5℃,最大允许误差±1℃的温度计监测足矣。用分度值0.05℃,最大允许误差±0.1℃的温度计可谓是杀鸡用牛刀。就好比农贸市场用高精度电子天平去称白菜。这个标准的起草人估计脑袋都不想事的,臆想这么奇葩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