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21楼2022/06/15
我完全赞同大家的观点,如果“检测系统中没有发生变更”,或“检测标准、使用仪器,检测环境等没有发生变化”,“人机料法环变动不大”时,“不确定度可以不用重做”。
楼主说下个周末专家评审,要求提供不确定度报告。这已经非常明确地预先通告受审单位,审核时要求提供带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评定过程的详细文本,供审核专家审阅。具体哪个项目,由审核专家现场抽取(也许他带了盲样来委托你检测,实验室全程按照规范的操作过程开展检测,提交带有“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检测报告》及本次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根本不是指预评估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审核专家哪里不知道?实验室有没有能力满足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第6.1条、第6.7条?要不要审?怎么审?
每一“项”测量结果与每一“个”测量结果在概念上差异巨大,请长期概念混淆,只会骂人的陆云先生,自己先把“什么叫每一项测量结果”拎清楚。基本概念千万千万要非常清晰,千万千万不能概念混淆不清。
标准明明说的是“每一项用数值表示的测量结果”,此无赖却恶意删减文字,以达断章取义忽悠版友之目的。你告诉大家,以下条款所说的不确定是什么不确定度?
因此,尽管同一个或同一类被测对象(“料”),在不同的测量人员,不同时间或不同测量次数,实施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有所不同,即测量结果受到“料”的稳定性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但只要是具有能力和资质的测量人员,使用规定的测量设备和规定的测量方法,在环境条件在受控范围内,在规定的或常规的时间段内实施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都属于“每一项测量结果”所指的范围内,其测量不确定度就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就用不着重复评定。标准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无论陆云如何谩骂和狡辩,只能证明其不是故意歪曲理解,就是理解能力的确与常人差异太大。
早就问你实验室怎么能控制被测对象“料”的不确定度分量,你这个“学术无赖”就是闭口不答。什么叫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呀?多大区别才叫“大”呀?某三甲医院的人、机、法、环都处于受控状态,是不是每一位来看病的患者的同一种病情的严重程度都变得差不多啦?肝功能检测报告是不是拿出那份医院批准成立时所做的《检测报告》发给所有的病人啊,学术无赖?
en_liujingyu
第22楼2022/06/19
“专家评审,要求提供不确定度报告”,这的确是提前告知受审单位,审核时需要提供带检测结果不确定度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不确定度评定过程的详细文本。但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有测得值及其不确定度是一件事,提供申请认可的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是另一件事,并不是说每一个《检测报告》都提供一个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具体申请哪个项目,就只需要提供对这个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审核专家(也许带了盲样来要求检测,实验室全程按照规范的操作过程开展检测,提交带有“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检测报告》,也就是要求受审核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包含有测得值及其测量不确定度,但因为实验室已经按审核组要求提供了申请认可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还另行再要求提供实施该检测项目所出的每一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请一贯概念混淆的陆云先生不要在这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耍弄概念混淆的把戏。
也请概念不清的陆云先生闭上喷着恶臭骂人的嘴,也不要反反复复强调被测对象“料”的不确定度分量。被测对象这个“料”的稳定性给检测项目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在该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中已经得到充分评估,以后每一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也就不会存在比这个分量还要大的分量,因此标准规定没有必要对每一“个”检测结果都重复做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只需要对每一“项”检测结果做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即可。
路云
第23楼2022/06/19
但这是两件不同的事,提供的《检测报告》应包含有测得值及其不确定度是一件事,提供申请认可的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是另一件事,并不是说每一个《检测报告》都提供一个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具体申请哪个项目,就只需要提供对这个项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请问你经历过CMA资质认定,还是参与过CNAS能力认可?你让楼主去问问评审专家,到底是要看《检测报告》中的不确定度,还是看申请认可时提交的预评估不确定度。CNAS复评审和监督评审时,哪一次不是要求受审单位提交《检测报告》的不确定度和该不确定度的评估报告?
但因为实验室已经按审核组要求提供了申请认可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还另行再要求提供实施该检测项目所出的每一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请一贯概念混淆的陆云先生不要在这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耍弄概念混淆的把戏。
也许专家带来的,就是一份不合格的盲样呢。你还搬出老黄历来忽悠专家吗?能忽悠得过去吗?否则CNAS为什么还要鼓励实验室尽可能在《检测报告》中提供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啊?下次我们单位受审时,请你来跟审核专家叫板,你有没有这个胆量来呀?没这个种就别怪我骂你是个“孬种”了。
被测对象这个“料”的稳定性给检测项目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在该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中已经得到充分评估,以后每一个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中也就不会存在比这个分量还要大的分量,因此标准规定没有必要对每一“个”检测结果都重复做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只需要对每一“项”检测结果做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即可。
哪个“料”的稳定性给检测项目测量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在该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中已经得到充分评估呀?是昨天的“料”、今天的“料”、还是明天的“料”啊?明天的“料”你检都没检,你拿什么数据评估的?估计你几十年都是这么忽悠行骗的吧。
某三甲医院的人、机、法、环都处于受控状态,是不是每一位来看病的患者的同一种病情的严重程度都变得差不多啦?肝功能检测报告是不是拿出那份医院批准成立时所做的《检测报告》发给所有的病人啊,学术无赖?
这已经是第二次问你了吧,“学术流氓”?为什么厚颜无耻装憨卖傻不正面回答?
en_liujingyu
第24楼2022/06/20
骂人砖家陆云的原话:某三甲医院的人、机、法、环都处于受控状态,是不是每一位来看病的患者的同一种病情的严重程度都变得差不多啦?肝功能检测报告是不是拿出那份医院批准成立时所做的《检测报告》发给所有的病人啊,学术无赖?
答:尽管都知道陆云这位骂人的社会无赖一辈子概念混淆,但混淆到把天与地两个概念画等号的程度,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
诊断结果受病人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请不要混淆病人的诊断结果与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这两个概念。只要医院诊断这个“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在体系“审核”时是可信的,获得了认可,之后只要人、机、法、环都处于受控状态,对每一位患者的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一定相同,可信性也相同。正因为这些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即可信性)相同,诊断结果才能真实可靠地反映出每一位患者病情变化,及变化程度,诊断结果(测量结果)也才能被用于判定每一位患者病情,判定结论才值得信赖。患者这个“料”的病情(即特性)变化大小与医院诊断结果(测量结果)的可信性或不确定度,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云
第25楼2022/06/20
诊断结果受病人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请不要混淆病人的诊断结果与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这两个概念。只要医院诊断这个“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在体系“审核”时是可信的,获得了认可,之后只要人、机、法、环都处于受控状态,对每一位患者的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就一定相同,可信性也相同。
人、机、法、环四因素受控,只代表测量过程受控,只表明“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校准和测量能力CMC)”相同,不代表测量结果也受控。只有将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并后,才能形成“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料”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因不同的被测对象而异的,是不确定的,也不可能受检测机构的控制。所以每一个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应该是不同的,相同仅仅属于偶然事件。
正因为这些诊断结果的不确定度(即可信性)相同,诊断结果才能真实可靠地反映出每一位患者病情变化,及变化程度,诊断结果(测量结果)也才能被用于判定每一位患者病情,判定结论才值得信赖。患者这个“料”的病情(即特性)变化大小与医院诊断结果(测量结果)的可信性或不确定度,又有什么关系呢?
你所说的“每一位患者的病情变化程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你不什么都一样吗,变化程度差异,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谁引起的?
我找两台同型号同规格,重复性差异非常大的测量设备A和B,在人、机、法、环相同的测量条件下进行重复性试验,你评出两个相同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出来给大家看看。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依据重复性试验数据评出来的。要不要我帮你提供检测数据呀,“学术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