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刘老师一看就是不去实地抽样的,现场抽样哪有那么多样可以抽,难道现场不足3kg我还不抽了?那对整个市场来说公平性何在?万一刚好那2kg里就有不合格样品怎么办?
wuyuzegang(dahua1981) 发表:网上有个刘肃老师的答疑是这样讲的,可以参考一下。
16、GB23200.121采样量过大,是否可以抽样3kg后,分为两份,检样和备样各1.5kg?
答:规定的采样量是考虑到样品的代表性,不存在量过大的问题。抽样3kg后,不能将原样分成两份。农产品与食品和药品不一样,个体之间差异很大,如果将原样分成两份,检测结果很可能对不上。按照样品制备方法要求,样品应制成均匀样品后再进行分样。样品可分为检测样、留样、复验样。考虑到样品只能解冻一次,因此建议留样可多一些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