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_liujingyu
第16楼2022/09/15
“期间核查”常用于测量过程控制和测量设备的稳定性考核,因此《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是测量过程控制或测量设备稳定性考核工作使用的内部“技术标准”,属于一种“第三层次”文件。因此,针对同一种被测参数的测量过程,或同一种测量设备,可以用同一个期间核查作业文件,对于测量设备受检点大小相同,不同编号的测量设备稳定性考核时,甚至可以使用同一个核查标准。因此《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不必具体到每一个测量设备,即不必明确到测量设备的编号。
对于测量设备的型号,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往往测量设备型号涉及测量范围,决定着稳定性考核时受检点大小,以及相邻两次核查的“期间”长短,所用核查标准大小也将不同,甚至期间核查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也可能不同。作为“第三层次”作业文件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此时文件中就应该明确到测量设备型号。但是,如果被测参数相同,所用测量设备测量范围相同,型号不同仅仅因为生产厂家不同,此时《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就没必要再明确到测量设备型号。
如“材料试验机”这种同类设备,编制一份《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是不妥的。因为“材料试验机”是实施各种材料试验的设备总称,可测参数和设备型号规格均有不同。即使可测参数相同,其可测参数大小也不相同。在同一个作业性文件中做原则性规定尚可,但作为第三层次文件,做出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非常繁琐和非常困难。
Insp_47bab7f4
第17楼2022/09/15
谢谢层主,请问这段话的出处是哪里啊?
en_liujingyu
第18楼2022/09/16
是我的理解和解释,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根据“期间核查”的作用。
JJF1001的9.49条术语定义,“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称为“期间核查”。因此“期间核查”的目的和作用是对“测量设备”是否能够“保持其原有状态”进行的监视、确认和控制。7.19条定义的“稳定性”正是“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因此“期间核查”的目的和作用是对测量设备(包括计量标准、测量仪器、测量系统等)进行“稳定性考核”的有效方法。8.10条定义“核查标准”为“用于日常验证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性能的装置”,与8.1条定义的“测量标准”有本质上的显著不同,两者对比可知此处“性能”是特指“稳定性”,而非“具体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不确定度”的,具有溯源性的特性,即不是指“误差”或“示值误差”。这就告诉我们,“期间核查”的目的是确定和控制“稳定性”,核查标准选择的要点也是“稳定性”,而并非准确度、示值误差、溯源性等。
“稳定性”要求量值保持“随时间恒定”,因此确定测量设备原有量值是啥参数及其具体大小是前提条件,然后才能谈该量值是否随时间恒定。“材料试验机”是测量设备的一个大类,材料试验的参数有许多,如抗拉、抗压、剪切、冲击、……,不同的型号规格的同参数材料试验机可测范围也不同,你可上网搜“材料试验机大全”。因此仅仅编制一个题为《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性文件,用于指导这一大类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操作”很难,勉强编制发布后,操作人员阅读和执行也很难,会感到不想知道的满篇皆是,迫切想知道的却查不着,文件可操作性太差。
路云
第20楼2022/09/16
如“材料试验机”这种同类设备,编制一份《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是不妥的。因为“材料试验机”是实施各种材料试验的设备总称,可测参数和设备型号规格均有不同。即使可测参数相同,其可测参数大小也不相同。在同一个作业性文件中做原则性规定尚可,但作为第三层次文件,做出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非常繁琐和非常困难。
18楼某人这番表述可以说的不学无术狗屁不懂。众所周知,无论是哪种拉力、压力还是万能材料试验机,可测的参量只有一个,那就是“力值”。大家不妨以“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为关键字百度一下,都不知道能蹦出多少个搜索结果。请问16楼的“学术流氓”,有一份是针对某一台具体的试验机的吗?
“材料试验机”是测量设备的一个大类,材料试验的参数有许多,如抗拉、抗压、剪切、冲击、……,不同的型号规格的同参数材料试验机可测范围也不同,你可上网搜“材料试验机大全”。
不懂装懂在这里搬出偷换概念、指鹿为马、将驴头套马嘴,搬出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参量出来闲扯。你上网搜“材料试验机大全”的结果是咋样的?将搜索结果截图晒出来给大家看看。
因此仅仅编制一个题为《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性文件,用于指导这一大类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操作”很难,勉强编制发布后,操作人员阅读和执行也很难,会感到不想知道的满篇皆是,迫切想知道的却查不着,文件可操作性太差。
自己回去看看你们家自己的《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是怎么编的,是不是针对每一台试验机编写一份。不要在这里没有任何根据的胡说八道误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