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22楼2022/11/08
这实际上是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情况之一。是仪器设备外出后,返回期间脱离了实验室控制,这种情况下,实验室收到仪器设备后,必须要进行“期间核查”,以验证仪器设备是否保持原有的校准状态。“期间核查”的方法有多种,其中又分对仪器设备准确性的核查,和对其他计量特性的核查。您说的这种情况,主要还是对准确性的核查。其核查方法有核查标准法、设备比对法、临界值评定法等。具体操作可参阅CNAS-GL042:2019《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南》第7、8、9部分,以及附录部分。还可以参阅CNAS-GL046:2020《化学检测仪器核查指南》、CNAS-GL040:2019《仪器验证实施指南》、RB∕T 143-2018 《实验室化学检测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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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楼2022/11/14
请注意区分“校准”和“期间核查”的定义与用途。“校准”是为了获得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实际值,“期间核查”是为了监控测量设备计量特性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的情况,即监控测量设备的稳定性。因此前者具有溯源性,需要使用比被校对象准确性更高的“计量标准”来实现,后者不具有溯源性,使用的“核查标准”只需要量值保持不变,而不需要准确性高,不需要判定其合格性。路云关于“主要还是对准确性的核查”的解答严重混淆了“校准”与“期间核查”这两个概念,期间核查只解决“稳定性”,对解决被核查对象的准确性没有丝毫作用。
楼主的问题是“设备寄出去计量,寄回来了怎么验证它未受损”,即测量设备送检回来如何验证仍然保持其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状态没有改变。这可分解为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解决校准机构本次校准是否存在异常的问题。因为我们没有对该测量设备校准的能力,如果有,就不会送校了,所以不能自行对该测量设备通过校准进行验证,只能送另一家校准机构重新校准,或者也可以与原校准机构友好沟通和协商,进一步查找问题所在。
其二,直接解决“校准状态是否改变”的问题。这就属于“期间核查”应该解决的问题了,可立即用刚“寄回”的该测量设备对实验室原有“核查标准”进行检测,若测得值偏离核查标准的历史档案值过大,稳定性超过考核指标要求,则判定结论是:要么送校寄回过程中“受损”,要么校准机构的本次校准出错。若确认是“寄回”途中受损,就应送校准机构重新校准,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改进包装或运输方法,必要时应安排实验室专业人员跟随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