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21楼2022/11/19
话不能说得这么绝对。CMA是国内法制监管的强制要求,申请CNAS能力认可尽管是自愿的,但CNAS也是按照国际标准的要求来进行认可的。其对获认可实验室监管的严苛程度与违规的处罚力度一点也不亚于CMA。看看CNAS官网公示的违规受罚机构的数量和发布频次,就可见一斑。否则为什么有那么多实验室因承受不了维系运作的人、财、物成本压力和监管的力度、频次,而主动放弃的。
很沉
第22楼2022/11/19
可能是我所在的机构公关比较好吧,待了几家,从来也没有老师怀疑我的工作经历。
当然我也对得起工作经历,起码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而且我们公司有个专家说的有道理,谁还没个专家啊。只要不是太过分,差不多就行了。
当然,如果你自己都知道自己确实难以满足要求,还是谨慎,评审这事我是不建议造假,擦边球可以打,但明知不可为就要做好不行的打算。
公司之前给我增微生物领域授权签字人。但我确实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只分管过这个领域半年。我就知道自己过不去,所以我是无所谓。
有些确实难整,我之前一个公司估计都倒闭了,我上哪给你证明去。还有一家公司,我那个部门总共就俩人,其他人都是挂职,材料都是我炒的。离职时电话都没留。